刑事诉讼法书记员回避决定由谁做出?
不同机关的书记员,作用不同。
法院规定的是法庭审判阶段的书记员,当然由法院院长决定,
检察院规定的是审查起诉等阶段的书记员,当然由检察长决定。
刑诉解释:
第三十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书记员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第三十二条 上述有关回避的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其回避问题由人民法院院长决正。
书记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相关知识:
回避的人员范围: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
回避的理由: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回避的申请:属于回避人员范围内的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当记录在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回避要求,应当书面或者口头提出,并说明理由,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回避的决定:
(1)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本法院的院长决定;
(2)检察人员的回避,由本检察院的检察长决定;
(3)侦查人员的回避,由本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决定;
(4)法院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委员会讨论院长回避问题时,由副院长主持,院长不得参加。
(5)检察长的回避,由本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委员会讨论检察长回避问题时,由副检察长主持,检察长不得参加。
(6)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检察机关的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7)书记员的回避,其所属的机关不同,由本机关的负责人决定。
(8)鉴定人、翻译人员的回避,根据其所处的不同诉讼阶段,分别由该阶段主持进行诉讼活动的机关负责人决定回避的效力:回避决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回避的人员须立即退出诉讼活动。法定的个人或组织不准许回避的,自行请求回避或被当事人中请回避的人员进行的诉讼行为仍然有效。在复议期间,诉讼行为的重新开始和继续进行一般不受影响。回避人员范围内的人员有法定回避情形之一却没有回避的,构成程序违法。特殊情况:鉴于刑事侦查工作的紧迫性和特殊性,为防止延误侦查,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中之所以要求有些人员必须主动或者在相关人员申请后由院长或者检察长要求回避的,是为了防止公正的诉讼中因为存在某些不法的关系而直接影响了最后的结果,从而对那些本身就是想在诉讼中得到救济的人又因此而遭受了更多的违法侵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给国家工作人员送香烟算行贿吗
一、给国家工作人员送香烟算行贿吗如果是馈赠礼物就不算是行贿,若是利用对方的职务便利获取了好处,就是行贿。认定行贿罪,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行......
·侵权过错推定原则适用情形有哪些
侵权过错推定原则适用情形有哪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2、患者因下列情......
·质权和质押权的区别有哪些?
质权和质押权的区别有哪些?说到质权和质押权,很多人都表示对你这两个概念分不清楚。其实,质权和质押权的不同之处还是有很多的。只要掌握好他们的基......
·喝酒后吹显示100lm属于醉驾吗?
喝酒后吹显示100lm属于醉驾吗酒驾,即酒后驾车,无论从交通法规,从安全角度,与人与己与社会都无利,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
·在2023广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在广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广州在世界上都是非常著名的港口城市,并且也是属于我国的第三大城市,我国南方城市的金融,经济发展等其实都是以广州作......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2017最新征地补偿新标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
·在我国购买公司债券会亏吗?
在我国购买公司债券会亏吗?当今社会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经济来往的密切使得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法的手段进行经济发展。现在的人们,已经不像过去那样只......
·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子女的抚养费,通常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不过,日后可能因为实际情况发生了改变,因此就需要适当的增加或减少抚养费数额。但需要注意,不管是增......
·拖欠工资需要多久可以劳动仲裁
拖欠工资需要多久可以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拖欠工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标准是什么?在我国工程质量涉及到安全问题和人身保障问题,因此是十分重要的,水利工程也不例外。但是有的时候由于疏忽或是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