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实行什么制度?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实行什么制度?实行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即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的相应责任。除了永久性标牌、信息档案等制度外,建设工程还将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草案修改稿中新增了“供应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材料的单位,其法定代表人还应当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内容。此外,“项目负责人应当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依法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同时,增加相应的处罚。未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对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各方主体,分别建立责任人档案,如工程建设期间发生责任人变动,及时进行工序签证,办理责任人变更手续,让工程质量责任档案与责任人相伴终生,从源头上建立了确保建设质量的安全保障体系。制度规定,凡参与市政工程施工、监理、建设的单位,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终身负责,无论何时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当时项目负责人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责任,绝不姑息以上是我查到的。不过我国说是终身制,但人员变动频繁,管理混乱,有名无实。而国外大多是“十年制”,但档案完整,公司责任感强,反而能坚持50年以上。尤其建筑业,几个国内保护建筑,都是到了50或100年年限到了,收到国外设计公司的确认使用年限到期或大修的信函,政府才知道要怎么做,比如去年翻修外白渡桥。责任终身制度相当于建设与建设者绑定一生,出了问题就必须进行解决,建设者是第一责任人,也是第一见证者,其他人只是参与建设只需要负一般责任。虽然说建筑的使用年限一定会超过建设者的年龄的变化,但是规定就是只要建设者还在就必须对此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信用卡诈骗量刑起点是多少?
      如今使用信用卡购物付款的人越来越多,现实中的信用卡诈骗案件也越来越多,信用卡的诈骗审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为此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法规是怎样的
      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法规是怎样的一、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旱田平均每亩......


·如何对棚户区改造政策解读
      如何对棚户区改造政策解读一、如何对棚户区改造政策解读?1、棚户区定义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房屋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


·二手房交易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交易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1、买方看房。2、买方产权调查。3、买卖双方商谈,买方交意向金。4、买卖双方签订合同。5、买方交付首期或履约......


·遗弃罪自诉代理人的职权有哪些?
      遗弃罪是自诉罪,由于遗弃罪的刑法上的罪名,故而对于一般没有学习法律的朋友来说是没有能力独自进行辩护的,故而会委托律师代为处理诉讼案件,我国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是可以进行承包的,因此我国很多的劳动者将承包工程作为他们的工......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条件有哪些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条件有六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仲裁裁决执......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押金不退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押金不退怎么办租房子不退押金承租人应当和出租人友好协商,问清楚为什么出租人不退押金,是没有支付水电煤还是没有足额支付租金,或......


·离婚没有写在协议里的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没有写在协议里的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没有写在协议里的财产可以重新的签订协议来进行分割,离婚协议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就是说......


·高空坠物连带责任具体是什么?
      高空坠物连带责任具体是什么?高空坠物是要负的责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车辆租赁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车辆租赁吗?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