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是怎么样的?

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是怎么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用地者在征地中,因其征地致使他人可预得收入的减少,从而造成权益损失,理应对该全部可预得收入予以补偿,此补偿性质同于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平等原理。该处的“他人”指该被征用土地的承包经营者,包括已转包经营者。村民的该项所得,是其财产损失的金钱补偿,故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同于村民的其他财产,性质上并不具有其他特殊的含义。实际中,用地者在预算出其三大补偿费金额后,将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连同其他费用一并支付与村集体,由村集体再行处理。因货币所有权随占有而转移,此时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由村集体占有控制,村民并不拥有该费的所有权,其与村集体形成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村集体作为享有青苗补偿费的村民的债务人,必须将该费返还村民,村民亦可向村集体行使给付请求权。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安置补助费俗称“劳力安置”,是对具有劳动能力而失去劳动对象的农民的生活安置,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但安置补助费的金额多寡、支付标准并不受被征土地多寡因素影响,其标准更多地考虑受安置农民个体因素。综合上面所说的,征地补偿款通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来进行分配的,但土地补偿费是集体所有的,一般在集体内部分配,而且征地的补偿也会根据田亩的大小来进行补偿,不同的田地给出的标准也会不一样,所以,田地的补偿是要根据很多种因素来进行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朋友被拘留了不知道拘留在哪里怎么办?
      朋友被拘留了不知道拘留在哪里怎么办?可以询问一下朋友的家人,或者是询问当地的办案人员。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法律都要求执行机关及时通......


·离婚后婚内债务如何分配
      离婚后婚内债务如何分配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


·宣告失踪的公告期是多久?
      宣告失踪的公告期是多久?公民在失踪之后,其财产和人身关系会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为了保护其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权益,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依......


·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计算
      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计算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工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团伙打人致轻微伤会怎样判刑
      团伙打人致轻微伤,一般涉嫌聚众斗殴罪,具体怎么判刑要根据实际的案情而定,包括行为人年龄、社会影响程度等等。一般判刑标准是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


·合同生效需具备的要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需具备的要件有哪些?一、合同依法成立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


·劳动仲裁不同意调解多久裁决?
      劳动仲裁不同意调解多久裁决?劳动仲裁开庭后一般45天内能拿到裁决书。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


·酒后打架斗殴怎么处理?
      在饮酒后又有打架斗殴行为的,需要对参与人作出相应的处罚。此时依据打架造成的影响、损害而定,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一般......


·警察必须立案侦查有期限吗
      警察必须立案侦查有期限吗警察必须立案侦查有期限吗立案侦查是没有期限限制的,但是对于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


·公司法属于程序法吗?解析是什么?
      公司我们您肯定都会有所了解,对于公司我们国家为了方便管理也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就是公司法。对于公司法我们也是有着了解的。公司法是为了保......


·按照劳动法辞职提前要多久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对于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来说,因为工作上的不顺心或者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会去选择辞职,辞职是职场上非常常见的一种现象。有些人不懂得相关规定,随便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