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抢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抢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认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抢夺罪与抢劫罪都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月的,主体要件也基本相同,并且都带一个“抢”字。但两者也有较大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完全相同。抢夺罪为单一客体只侵犯公私财产。抢夺罪为复杂客体,侵犯的不仅是公私财产,而且是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物,并且法律上没有数额的限制;而抢夺罪则是乘人不备,公然从财物所有人手中抢走财物,并且法律要求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
  
  3、抢夺罪同抢劫罪,都是公然夺取财物,但它们之间有着原则区别,主要区别在于实施犯罪过程中,抢劫罪对被害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抢劫财物同时危害人身安全,而抢夺罪却始终不使用这些方法,不危害人身安全。
  
  4、预谋犯罪时,作了抢夺与抢劫两手准备,而临场只实施了抢夺行为,或者作案时临时改变了行为方法的,以实际实施的方法属于何种方法而确定罪名。另外,当众抢夺巨款的,仍属抢夺罪,不能因抢夺财物数额巨大就改定抢劫罪。
  
  5、抢夺财物时,用力过猛,无意中造成被害人受伤害的,不属于故意使用暴力,仍应定为抢夺罪。如只造成轻伤,可以作为抢夺罪的情节,从重处罚。
  
  6、携带凶器抢夺的,新《刑法》规定以抢劫论处,而不管其是否已实际使用或显示。但在量刑时应作为情节考虑。为窝赃、拒捕、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的,也以抢劫论。
  
  二、怎么认定抢夺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至于抢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例如为了自己享有而抢夺,为了帮别人而抢夺,不管犯罪的动机如何等。只要行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具备了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在认定抢夺罪的时候,除了可以区分抢夺罪与一些相似犯罪之间的区别外,其实也可以从此罪的构成要件入手分析,搞清楚构成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其实也是可以认定是否构成抢夺罪,当然这个时候就还要结合法律中关于此罪的立案标准规定,才能最终确定是否构成此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p2p非法集资的风险有哪些?
      p2p这个词对于这两年爱好理财的人来说应该并不陌生,对于手上有许多闲钱没有地方花的人来说,买一些理财产品那简直是最好不过的选择了,什么都不用干,......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


·工商局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工商局立案的条件是什么各个行政部门不同的管理机构其管辖范围也是不同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工商局就是政府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对于在其......


·沈阳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法治社会我们要依据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我国法律也是在不断的完善,几乎可以解决所有问题。而在很多案件处理时我们经常可以遇到司法鉴定的情况,司......


·以房子为担保的借条怎么写?
      以房子为担保的借条怎么写?以房子为担保的借条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借方:(以下简称乙方)现甲方借款给乙方,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约束双方共......


·无证醉酒驾车肇事逃逸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无证醉酒驾车肇事逃逸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无证醉酒驾车肇事逃逸会受到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网贷逾期费用高合法吗
      网贷逾期费用高合法吗一、网贷逾期费用高合法吗只要综合年利率高于国家规定的高利贷红线杠杠,都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非法小贷公司与客户签定贷款......


·网络诈骗累计10万会被判多少
      网络诈骗累计10万会被判多少年?现如今,网络诈骗活动日益猖獗,给老百姓的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网络诈骗手段相对隐蔽,人们更容易上当受骗。如果......


·合同转让的特征都有哪些
      合同转让的特征都有哪些1.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化,而不是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转让的结果,是由第三人取代原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


·职工与公司没签合同离职后如何赔偿?
      在我们办理入职时一般都会与公司或者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其中就涉及到相关离职后的赔偿问题。但有时职工在入职时没有签订相关劳动合同,但这时......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近年来,伴随着全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省市都在对土地开发,进行房地产投入,旅游资源投入,公共设施的投入,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