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最新浙江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2018第四十一条

最新浙江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2018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征收;(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七)民政部门、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二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四十四条 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育的,除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降级以上的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定其他限制措施。综上所述,浙江省社会抚养费用新标准与之前相比,并没有多大的改动,但是,国家出台的每项政策都有其合理的地方,不仅是为了降低人口老龄化负担,更是为了日后降低现代人的经济负担。我们认为,虽然养育子女要承担高昂的费用,但日后子女会用自己的方式报答父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规定15万元诉讼费是多少
      法律规定15万元诉讼费是多少一、15万元诉讼费是多少《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交纳标准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


·法律援助的对象是什么?
      法律援助的对象是什么?凡是符合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具备以下条件的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1、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住的;2、因......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1、杀害1级保护动物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杀害2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


·作出刑事起诉书又退回补充侦查是否合法?
      一、作出刑事起诉书又退回补充侦查是否合法?作出刑事起诉书又退回补充侦查是合法的,补充侦查,在提起公诉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


·合同法知情权在第几条有规定?
      合同法知情权在第几条有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进行了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


·被交警扣车了去取车不需要交停车费
      被交警扣车了去取车不需要交停车费。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退不退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退不退一般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会退回担保费用,但是申请费用是不予退还的。财产保全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是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


·孩子没满一岁离婚男方能得到抚养权吗?
      孩子没满一岁离婚男方能得到抚养权吗?孩子没满一岁离婚男方有可能能得到抚养权,如果女方无力承担抚养责任的,则可以由男方抚养。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新民法总则第133条规定的是什么?
      新民法总则第133条规定的是什么实际上我国公民自出生开始就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但是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都是不一样的。关于民事行为能力......


·要怎样认定受贿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现在有些人,是不拿钱不办事。如果不送钱的话,有的人甚至会存心刁难。其实这些人的行为有的可能就已经构成受贿罪了。那么,在实际生活中,要怎样认定......


·股东名册和股权变更有什么关系?
      股东名册和股权变更有什么关系?股东名册,是指公司记载有关股东及其股权状况的簿册。股东名册应当包括法定内容,不包括此内容者不能称为股东名册。其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