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怎么判

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怎么判
  
  一、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怎么判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与受害人双方和解并取得谅解书,法院可以判处缓刑。
  
  二、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3、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4、重处、轻处特别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持刀等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
  
  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从重10%。
  
  伤害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人、14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怀孕妇女的,从重5%。
  
  因为邻里纠纷、婚姻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从轻10%。
  
  5、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根据发案原因、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损伤程度、赔偿情况等情节,合议庭(独任庭)按本节规定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一百零四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五条量刑时,可行使十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六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要求此时造成的损害程度至少是轻伤,而要是造成的是重伤或者死亡结果,意味着之后对行为人作出的处罚是更为严格的,甚至有可能依法判处其死刑。从这点上来看,其实也就很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了。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给予行为人的处罚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医疗过错协商解决的步骤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协商解决的步骤是怎样的?一、医疗过错协商解决的步骤协商解决医疗纠纷有高效、减少冲突、执行周期短等优点,因此,对于一些医疗机构过错......


·车祸后的官司怎么打
      车祸后的官司怎么打现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变成了有车一族,随着机动车的增多,车祸也日益频繁发生,成为现代社会的公害。......


·房屋租赁注意哪些事项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虽然不像房屋买卖那么复杂,但这其中也是有不少地方是需要承租人注意的,不然的话日后自己的利益就由可能受到损害。那究竟房屋......


·酒后和醉驾区别是什么?
      酒后和醉驾区别是什么?1、测量值酒驾酒精测试: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醉驾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mg/ml的。2、违法后果......


·国营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哪些?
      国营企业破产法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


·上海外资企业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上海外资企业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一、上海外资公司注册1、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投资方应是经营广告业务......


·对海损事故管辖的规定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邻权与地役权和区别?
      相邻权与地役权和区别有哪些一、相邻权与地役权和区别有哪些(一)两者权利性质不同。相邻权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确定,是所有权的延伸。地役权则是......


·非要式合同止期怎么算,与要式合同区别是什么?
      非要式合同止期怎么算,与要式合同区别是什么?一、非要式合同止期怎么算?事实上,不管是非要式合同还是一般的要式合同,合同的起止期都会在合同内......


·河北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减免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司法鉴定的结果对法官审理案件具有辅助作用,审判结果也会被其所影响。再者司法鉴定的主体是由较高专业知识的,故司法鉴定费用是很高的,但一些困难群......


·羊绒购销合同范本是什么
      羊绒购销合同范本是什么羊绒购销合同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