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起诉孩子抚养权都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起诉孩子抚养权都需要什么证件?在法院办理民事起诉立案手续,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一般情况系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如无身份证,可以携带户籍证明等身份证件。争夺抚养权该怎么收集证据现实中,分开的父母往往会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争论不休、僵持不下。此时,双方都想要子女抚养权的话,则就只能由法院作出判决。而对于父母来讲,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比对方拥有更好的抚养条件是很重要的,到底这个抚养权证据怎么收集?多数案件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此时,最好是聘请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师为好,因为婚姻律师一般不考虑您是出于何种原因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而只考虑如何达到委托人的目的。这里就争取子女抚养权取证问题提请您注意以下几点: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起诉孩子抚养权要交多少钱抚养费有法律规定的统一标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综合上面所说的,孩子的抚养权对于孩子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因为这会关系到孩子成长的问题,而且在起诉抚养权的时候也必须要携带齐各种的证件,和证明之类文件,只有东西准备的齐全,法院才会受理,因此,两个人对于孩子抚养权的事情,最后经过协商来解决,尽量的把孩子伤害降到最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吸毒投案自首怎么处理
      吸毒构不成刑事犯罪,谈不上自首,但是能够减轻从轻处罚,一般是送往戒毒所。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


·打架录完口供几天会打电话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打架录完口供几天会打电话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打架录完口供几天会打电话的法律规定是在这方面没有做出时间的限制。打架报警后,公安机关应当委托法医鉴定......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按责任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按责任赔偿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按照责任大小划分赔偿比例的,具体规定如下: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的规定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的规定一、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政策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罪的处罚是什么?拖欠农民工工资罪的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犯罪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对采取非法手段讨......


·脏物和遗失物善意取得可以么?
      脏物和遗失物善意取得可以么?不可以。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二、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三、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四、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五、请求支付赔偿金;六、请求支付代通知金;七......


·房屋在哪些情况是不可以转租的(1)承租人拖欠租金
      房屋在哪些情况是不可以转租的(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3)预租的商品房;(4)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


·同居财产该如何处理 怎么处理同居财产
      同居财产该如何处理怎么处理同居财产一、同居财产该如何处理(一)个人财产:个人所有的财产一般归该所有人。(二)共同财产:1、可以分割的财......


·学生借高利贷不还怎么办?
      学生借高利贷不还怎么办?一、给学生放高利贷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1、给学生放高利贷,贷款公司将注意打到学生身上,西安贷款公司给学生放高利贷,......


·行贿后在单位报销构成贪污罪吗
      一、行贿后在单位报销构成贪污罪吗?行贿后在单位报销不一定构成贪污罪,构成贪污罪应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