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合同的预期违约?

什么是合同法上的预期违约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其行为表明履行期到来后将不予履行合同。相关知识:预期违约的样态明示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向对方表示履行期到来之时将不履行合同;默示预期违约则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之时将不予履行合同。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1)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请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2)对方当事人也可以不解除合同,待履行期届至时请求履行,对方不履行时再行请求损害赔偿。预期违约的具体类型(一)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二)预期不能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有情况表明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我国《合同法》第108条对预期拒绝履行做了规定,而第68条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则兼含有以上两种类型的具体表现行为。实际违约的分类1、履行不能。即当事人想履行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不能履行。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主观履行不能和客观履行不能、自始不能和事后不能、全部不能和部分不能、一时不能和永久不能。应注意的是,如果履行同时符合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和全部不能,此时合同是无效的,而不是违约的问题。2、拒绝履行。即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后,一方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明确表示不予履行。3、迟延履行。即合同履行期届满,债务人能够履行而未履行,也没有明确表明将不予履行。4、不完全履行。即已经履行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1)瑕疵履行(交付的标的物不合格)。(2)加害履行(交付的标的物不但不符合合同约定,还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所以阅读过上述文章的内容之后,我们能够了解到合同的违约情况,其实更应该了解的,也就是实际违约的相关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怎么告老板偷税漏税的行为?
      怎么告老板偷税漏税的行为?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税务热线12366。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国家税务总局为适应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需要......


·骑车上班受伤算工伤吗 ?
      骑车上班受伤算工伤吗?一、骑车上班受伤算工伤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


·被法院批捕由哪个部门执行逮捕
      一、被法院批捕由哪个部门执行逮捕?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但是没有逮捕权,逮捕权是公安机关所有的。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


·土地使用证变更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土地使用证变更过户需要什么材料?国有土地又分为划拨和出让性质。划拨,是不能办理过户的,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转变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才可以办......


·丈夫与小三生下孩子算重婚罪吗
      一、丈夫与小三生下孩子算重婚罪吗?老公和小三生了孩子并不一定算重婚罪,如果没有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无法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重婚的类型:1、与配......


·北京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的处理方法是?
      北京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的处理方法是?俗话说,和钱有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真的遇到了和钱有关的问题,我们往往都会很头......


·怎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是比较多的,其中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说是其中比较好的方法。但很多人就不清楚了究竟该怎样协商解除......


·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


·股权质押解除协议所需要的手续及步骤有哪些?
      股权质押解除协议所需要的手续及步骤有哪些?一、股权质押解除的概念股权解除质押是股权质押的解除。股权质押是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


·司法鉴定要三个月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司法鉴定内部也有着非常严格的时间限制,其中有些专门针对申请司法鉴定的时间作出的规定是为了更好的保证鉴定结果。可能生活当中有些受害者申请司法鉴......


·公司法吸收合并程序是什么?
      公司法吸收合并程序是什么?我们都知道,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一些企业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就会面临破产,甚至被一些大公司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