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特征

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特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违约事件发生,经常会涉及到一方行使抗辩权,可能大部分人对这个概念都不理解。那么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特征?又该如何理解?我们针对这些问题,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下面让我们一同做个简单学习。
  一、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以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为依据,以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存在和有效为前提,这一权利的行使可以造成对方请求权的消灭或者使其效力延期发生。保证人的抗辩权则是指,主合同债权人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时,保证人根据一定的抗辩事由所享有的反驳债权人请求,拒绝或延缓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权利。其实,保证人的抗辩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保证人享有的属于主债务的抗辩权,另一类是专属于保证人的抗辩权即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二、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
  1、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没有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自无必要行使。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约定的抗辩事由只能产生合同的权利,而不是抗辩权。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依职权审查抗辩权是否存在。4、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使期间,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而发生的,如果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则抗辩权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对方的请求权不合法,则抗辩权也无必要行使。
  三、怎么理解抗辩权?
  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而非否认对方的权利。抗辩权的行使以请求权存在且提出请求为前提。在未提出请求权的情况下,抗辩权无从行使。故而,在权利已消灭的情况下,不适用抗辩权。如甲欠乙1万元,一年后甲已偿还,后乙又要求甲再给付1万元,甲予以拒绝,否认自已欠乙1万元的债务。这在性质上可称否认权,不属于抗辩权。抗辩权是一种对抗权,对抗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请求权。该权利仅仅适用于有关合同的部分内容,对于其他内容将没有什么效果。另外,抗辩权是在承认对方权利的基础上存在的,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没有行使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请求时,是没有效果的,由此可见,抗辩权从定义上的确比较难理解,简单来说,抗辩权是一种对抗权,针对对方行使损害自身利益的请求时的对抗,是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手段。明白抗辩权是什么意思对于我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非常有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如何正确立遗嘱?
      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如何正确立遗嘱?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


·行政拘留是否折抵刑事拘留 一、行政拘留是否折抵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是否折抵刑事拘留一、行政拘留是否折抵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行政拘留的时间不能折抵刑事拘留,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


·学校初中男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
      初中男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遇到同学欠钱不还的事情,可以先找男同学的父母,由......


·行政处罚没移交法规股怎么处理?
      现在的毕业生很喜欢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这些单位稳定又有很好的报酬,家里人也有面子。但这些单位只是相对的稳定,做好公务员也是不容易的,会有好多......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一、保险公司设立的程序1、初步申请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是指发起人向审批机构提出设立保险公司、经营保......


·如何去做工伤鉴定步骤是怎样的
      我们生活的时代其实是一个非常好的时代,因为国家的各项法规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基本各项权益都在法律的规定当中。就拿工伤这样的事情来说,很多人在......


·法院执行财产分配申请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法院执行财产分配申请书应包含哪些内容?××区人民法院: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已经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因其他......


·老婆婚内生了别人的孩子离婚怎么赔偿我?
      老婆婚内生了别人的孩子离婚怎么赔偿我?依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


·黑龙江省林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黑龙江省林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山坡地10元/㎡;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


·一、补缴社保政策有什么新变化?
      一、补缴社保政策有什么新变化?1、新政策规定在2018年1月1日以后,补缴社保需要根据您上一年的平均工资的60%作为一个标准,补缴其中的20%。即使因为户......


·三方债务转让协议格式是怎样的
      一、三方债务转让协议格式是怎样的三方债务转让协议格式需要有甲乙丙三方的详细信息,并写明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签订的协议内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