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私自开公家车肇事逃逸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现在很多单位都有公务用车,员工出门办事的时候经常开。公车的使用应该统一管理,员工擅自开车导致交通事故逃逸的,当事人会被追诉法律责任。那么,私自开公家车肇事逃逸面临什么样的责任?构成违法的,会被行政拘留,如果是犯罪活动,则会被判刑,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一、私自开公家车肇事逃逸面临什么样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二、员工私开公车发生肇事逃逸单位是否有责任?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机动车责任纠纷中是否承担承担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即作出了明确规定,即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4、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三、交通事故逃逸的主观表现是什么?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因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在犯罪恶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后果的害怕所致。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还是直接故意所致。所以无论何种情形,行为人在逃逸时都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故意,这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综上所述,员工私开公车出行发生事故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企业管理存在问题的话,承担部分责任。肇事逃逸的处罚分为行政和刑事处罚,当事人被罚款并且吊销驾驶证,构成犯罪的,检察院移送给法院审理,法院根据事实作出量刑,最高可以判处七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伙企业法人资格有吗?
      合伙企业法人资格有吗?在公司或企业中,需要注册法人代表,法人的制度功能主要是财产上的,因此,法人能成为民事主体的支柱,就是必须有独立财产。那么......


·故意杀人罪赔多少钱
      故意杀人的可能会直接导致对方的死亡,当然也有可能造成重伤,然而在不同的伤害结果下,对行为人的处罚不同,而对受害人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


·工伤公司不管应该如何办
      工伤公司不管应该如何办员工负伤,如果是归属于工伤事故的,用人公司不以员工申请办理工伤申请的,员工或是其家属能够在一年以内带上相关资料到本地......


·独生子女的房产继承权什么情况才可以全部继承?
      独生子女的房产继承权什么情况才可以全部继承?独生子女什么情况下才能完全继承父母的所有财产?提前立下遗嘱就能确保子女全额继承遗产如果独生子女想完......


·没有买划痕险车被划了怎么办?
      划痕险是指当车辆车身出现划痕且没有明显碰撞痕迹时,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只有购买了划痕险,保险公司才会赔偿。但是许多车主会选择不购买划痕险......


·财产侵权条款有哪一些?
      您都知道,如果故意损害他人的财产,对方是有权利申请财产的损害赔偿的,关于财产侵权条款有哪一些很多人有疑问,其实在民法总则和侵权责任法当中都有......


·不动产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不动产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不动产合同生效时间的法律规定一、不动产抵押合同在成立时生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一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投资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投资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在进行投资的时候,投资的方式和种类是有很多种的,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一种方式,而土地使用权投......


·书面传唤犯罪嫌疑人需经过哪里批捕?
      一、书面传唤犯罪嫌疑人需经过哪里批捕?《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是这样规定的: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


·坐无证驾驶的车会怎么样
      坐在无证驾驶车上的乘客,以批评教育为主。但是无证驾驶的司机会被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


·员工哺乳期结束后可以辞退吗
      员工哺乳期结束后可以辞退吗哺乳期之后辞退你必须有合法的理由,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1、即使员工在哺乳期间不回公司上班,而且产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