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哈尔滨五警察超期羁押获刑超期羁押是什么意思

在了解过国家对于相关的缉拿归案的办法与措施之后,更多的我们也是想要能够知道一下,对于超期羁押等相关的知识,那么什么是超期羁押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就是指,超过刑事诉讼的规定的羁押时间,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具体看下文。
  
  
  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超期羁押不仅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法制理念,亵读法律尊严,严重损害了公安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超期羁押现象予以坚决的纠正和根除。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超期羁押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实际意义上的超期羁押主要有:
  
  
  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
  
  
  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教养期间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
  
  
  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
  
  
  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超期羁押。
  
  
  (二)变相的超期羁押(“虚超”,实际未超期)主要有:
  
  
  1.不认真执行有关换押制度容易出现超期羁押。
  
  
  2.办案单位所认定的有别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与关押的不一致,由于未及时沟通信息而出现超期羁押。
  
  
  3.由于办案单位与羁押场所在相互衔接工作上出现脱节而导致超期羁押。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你们有案件属于超期羁押,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我们在了解过国家对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其实也就能够明白,对于犯罪嫌疑人,甚至是被告人,国家对于这一类人群也是有一定保护措施的,并不能够说,他们虽然犯了罪行,就应该要得到惩罚,也就是说,如果要涉及到超期羁押的相关人员也会受到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法总则规定什么是非法人组织?
      民法总则规定什么是非法人组织?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上有一个组织被称为法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企业法人,他需要承担的是企业活动的责任。民法典规定企......


·一、经济补偿金中提到的月工资标准是什么?
      一、经济补偿金中提到的月工资标准是什么计算经济补偿金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指的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


·担保法浮动抵押财团抵押
      担保法浮动抵押财团抵押一、什么是浮动抵押浮动抵押是融资担保的一种方式,指的是债务人以其现有的或者将来取得的全部或者某一部分财产为债权人设定......


·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的区别有哪些
      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的区别有哪些?对于异地结算的企业,可以通过汇票的形式结清货款,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企业收到汇票后既可以持有到期,也可以背书......


·婚后男方出钱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们发现一般夫妻在结婚之后买房的,此时的房产除非是双方有单独的约定,那么通常都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现实中婚后男方出钱买房属于共同财产......


·殴打他人情节较轻的指哪些情形
      殴打他人情节较轻的指哪些情形一、殴打他人情节较轻的指哪些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轻: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纠纷引起,双方......


·婚姻当事人没有结婚证彩礼退多少彩礼是要退还的
      婚姻当事人没有结婚证彩礼退多少彩礼是要退还的,但退还的数额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并不是一概全部退还。没有办理结婚证,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


·婚姻法规定
      婚姻法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


·什么是姓名权,姓名权包括哪些内容?
      什么是姓名权,姓名权包括哪些内容?您知道什么是姓名权吗?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姓名权属于公民人格权当中的一种。那么你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姓名权包括......


·一、一般公安刑法有重婚罪吗?
      一、一般公安刑法有重婚罪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


·有责任交强险赔偿范围是那些?
      现在我们都交保险,但是我们交的保险给我们什么方面保险那,我们都想知道,因为天有不测风云,万一有什么事情发生的话,我们赔偿的范围有什么那,下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