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许可人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商标许可人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在商标许可中,商标权人属于商标许可人,而另一方就是被许可人。此时不管是商标许可人还是被许可人,在签订了相应的许可合同只会就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商标许可人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标许可人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一般地讲,商标使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是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他们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他们之间依法自行设立的,规定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之中。在实践中,商标许可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
  许可人依合同的约定享有收取商标许可费的权利;有监督被许可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被许可商标的权利;以及在被许可人严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收回商标使用权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与此同时,许可人有适时提供真实合法的被许可商标的义务;有保证被许可人不受任何商标侵权控告及保护商标专用权的义务;对于独占许可的,许可人自己应当停止使用并且不再许可他人使用;对排他许可的,许可人不得将被许可商标再许可给他人使用。
   二、商标被许可人权利和义务
  被许可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域范围内使用约定的注册商标;对于独占许可的,监督许可人以及其他人不再使用被许可商标;对于排他许可的,监督许可人不再将被许可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被许可人有缴纳商标许可使用费的义务,有不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限制使用被许可商标的义务,发现商标的侵权行为,被许可人应当及时通知并协助许可人查处商标侵权。
  另外,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商标属于一种无形的资产,为了能够让商标得到更好的使用,法律允许商标权人按照规定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不过在经过许可之后,当事人之间就要严格按照约定或法定的权利义务来履行,至于商标许可人权利和义务、商标被许可人的权利和义务,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路运输损害赔偿的原则
      公路运输损害赔偿的原则公路运输作为主要的运输方式之一,意外事故也是时有发生,而公路运输发生的意外导致的损害以及赔偿等是需要依据相关的原则来进......


·出现房主一房多卖判给谁
      一房多卖判给谁所有《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偷税漏税的惩处是怎么样的?
      偷税漏税的惩处是怎么样的?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


·劳动合同到期证明怎么写?
      劳动合同期证明怎么写?兹有本单位职工,身份证,性别,年龄,住址,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____月日。因合同期届满,根据劳动法第......


·合伙企业未登记解散如何办理
      合伙企业未登记解散如何办理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


·一、劳动合同仲裁地点可以选择吗?
      一、劳动合同仲裁地点可以选择吗?不可以选择,有管辖限制,必须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一、最新重婚罪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最新重婚罪管辖法院怎么确定?重婚案件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被告人,也即重婚行为人通常有二人,一人不可能单独重婚;2、被告人的......


·不服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不签吗
      其实现在的交通事故是越来越多了,而且在一般的情况下您遇到了交通事故都是自己无法处理的话就会选择请交警来帮忙的,但是有时候也难免会发生不服认定......


·一、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多长时间出来?
      一、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多长时间出来?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有哪些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


·玩忽职守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玩忽职守的追诉时效是多久一、玩忽职守的追诉时效是多久?玩忽职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是5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