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侵权纠纷要收集哪些证据?


  如果当事人因为财产侵犯了,同时在这个过程当中发生了一定的侵权纠纷,想要得到一定的补偿就得通过收集的证据的方式来进行,那么要收集哪些证据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应该收集被告的实施侵犯行为,并且应该要收集纠纷发生的地点时间。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列举的证据有:
  
  
  (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
  
  
  (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
  
  
  (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评估等);
  
  
  (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
  
  
  (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
  
  
  (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
  
  
  (7)受损财产的权属证明;
  
  
  (8)其他证据。
  
  
  我国《民法典》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但如果是由于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则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但要注意的,由于紧急避险人采取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若侵害人是两人以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
  
  
  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
  
  
  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
  
  
  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
  
  
  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财产侵犯这种行为触犯了法律,对于财产侵犯赔偿,以及相关之后的侵权纠纷的话,应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其他人是两个人以上的,应该要承担连带责任,这就能够说明,在收集相关的纠纷证据上,能够得到个人的利益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的内容有哪些?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2......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老板出于经营的考虑可能会做出搬走的决定,尤其是近年来各地政府对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就会让一些污染性的企业远离人口集中的城镇......


·法院受理上海民事诉讼费用标准?
      法院受理上海民事诉讼费用标准?一、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争议财产的价值和金额,实行依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其具体收费标准是:1、不满1千元的每件......


·侵害名誉权要有损害结果吗
      侵害名誉权要有损害结果吗一、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侵权行为法理论,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四:一是要有特定的受侵犯人,二是有侵权行为的......


·在法院如何起诉离婚?离婚诉讼如何提起
      当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的话,就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有分歧的话,就要选择诉讼离婚。但有的人不知道在法院如何起诉离婚,因......


·和15岁女孩同居犯法吗 非法同居犯法吗
      一、和15岁女孩同居犯法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


·宿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使用土地目前是需要交税的,但是根据各地的情况不一样,相关的税率也是不一样的。现在国家征地也是会给予我们相应的补偿的,那么补偿的标准......


·建筑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主要有哪几种?
      建筑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主要有哪几种?1、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价固定总价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


·虐童法律责任有哪些
      虐待儿童的,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有违法情节,就会被扣分,否则,不会被扣分。扣分与交通事故没有必然的联系。扣分是针对具体交通违法行为的处......


·工伤九级单位能解除合同吗
      按现行规定,九级工伤伤残用人单位不得提出解除合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