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嘱写了必须去公证吗?

遗嘱写了必须去公证吗
  
  遗嘱有各种合法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有效,不是必须公证。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未经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不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都是有效的,但公正是效力最高也是最可靠的方式,能够避免对于遗嘱真实性所产生的纠纷,推荐采取公证遗嘱的方式。
  
  二、如何认定遗嘱的效力
  
  (一)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二)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三)遗嘱的其他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4、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5、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到底遗嘱写了必须去公证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因为法律中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很多,但其中只有公证遗嘱,其实才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否则就会导致遗嘱无效。如果是其他形式的遗嘱,公证并不是生效要件,只是说可以加强遗嘱的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缓刑期间的规定具体包括哪些?
      在刑事处罚判决中,有多种判决,其中包括缓刑处理,然而在缓刑期间,同时也带有考察期,那么在考察期时有哪些规定呢?刑法规定了缓刑期间的规定主要包......


·个人所得税退税国库处理中需要多久到账?
      个人所得税退税国库处理中需要多久到账?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成功之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账。但是由于特殊时期,最长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内到账,个人所得税......


·离婚不要对方抚养费吗?
      离婚是现在社会很常见的问题,但离婚也并不是一纸离婚证就结束了,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用一直是离婚双方牵扯的最大的问题。有些做父母的会在一方......


·医疗事故罪定义具体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医患关系十分紧张,医疗纠纷层出不穷,其中就以医疗事故的发生最为频繁。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能会构成医疗事故罪的。那么......


·代位权诉讼在哪个法院管辖怎么确定?
      代位权诉讼在哪个法院管辖怎么确定?一、代位权诉讼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


·民事诉讼法管辖权异议的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管辖权异议的内容是什么一、管辖权异议的含义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


·专柜店长交的五险一金是指什么?
      在生活和工作中,伴随着制度的不断健全,用人单位都会给予劳动者几种保障性待遇。不管职位的高低,五险一金都是人们关注的问题。那么,专柜店长交的五......


·有限公司融资登记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有限公司融资登记所需的材料有哪些在我国,根据公司的特征有着不同的类型,其中有限公司就是公司的类型之一。在公司的经营发展过程中,资金起到了决定......


·过节费的个税需要进行交吗?
      过节费的个税需要进行交吗?过节费个人所得税是应该缴纳的,税务部门明确规定过节费属于奖金应当纳税。过节费一般是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于正常工资之......


·可以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吗?
      可以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吗?一、可以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吗?我国法律规定,如一方是本地,另一方是外地,可以办理;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不......


·医疗诉讼中医生如何证明自己无过错?
      医疗诉讼中医生如何证明自己无过错?一、医疗诉讼中的主要证据包括哪些?(一)病历。有人说“打医疗官司就是打病历”,这话一点儿都不假,医院反复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