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有哪些?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二、交通事故责任大小如何确定?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其先后程序如下:(1)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2)违反"让行"规定的;(3)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对交通事故进行认定,其实这是处理事故中不必可少的一步,但要是此时符合私了的条件,那么当事人在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其实就不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划分。而其中涉及到的认定原则,我们也作出了介绍。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划分出来责任之后,当事人实际要承担的赔偿比例不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


·如果该职工在该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则无法认定为工伤。
      如果该职工在该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则无法认定为工伤。认定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


·转账凭证起诉夫妻财产保全规定合法吗?
      转账凭证起诉夫妻财产保全规定合法吗?一、转账凭证起诉夫妻财产保全规定合法吗?合法,持借条或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有财产......


·国家赔偿案件判决书的意义是什么
      有一句古谚,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特别符合今天我们要给您讲的关于国家赔偿案件判决书的意义。司法中的国家赔偿就是司法系统关于冤假错案的重新审视,......


·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法律具体规定
      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法律具体规定1、两个以上普通债权人分别对同一债务人申请执行,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1)债务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可供执行的财产......


·怎么样构成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怎么样构成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一、怎么样构成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


·商住楼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商住楼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在城市的发展建设中,除了需要满足老百姓居住需求建造的商品住宅项目、满足购物娱乐需求建造的商业项目以外,有些开发商......


·国家赔偿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有哪些
      当国家相关部门、行政机关的行为或者国家政策侵犯到公民利益时,国家对公民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就是国家赔偿法。现在,就跟着我们一起学习有关国家赔偿......


·患职业病的不属于工伤吗?
      患职业病的不属于工伤吗一、患职业病的不属于工伤吗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


·买第二套房子首付多少?
      房地产行业对于国民经济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支柱产业,带动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对于老百姓而言,购房同样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首套房关乎百姓安居的问......


·征地拆迁引发矛盾如何解决
      征地拆迁引发矛盾如何解决一、征地拆迁引发矛盾解决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