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院应该如何调解离婚纠纷?

法院应该如何调解离婚纠纷?
  
  
  离婚诉讼中,法院调解是必经的程序,在判决离婚前,调解不成,会认定夫妻两人感情破裂,准予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步骤如下:
  
  
  1、一般离婚案件
  
  
  一般离婚案件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开始和结束时,均认为原、被告符合或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审判人员只做和好调解或离婚调解的离婚案件。
  
  
  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调解动员阶段。
  
  
  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
  
  
  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
  
  
  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在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一是如果是开庭调解不成的,审判人员在宣布调解结束的同时,应当告知人下次调解的时间或下次审判的时间。二是如果是开庭审判中经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则可以宣布调解结束,直接理入下一个审判阶段,审判人员还可以当庭宣判,或者是告知当事人宣判的具体时间。
  
  
  2、复杂离婚案件
  
  
  复杂的离婚案件,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前对原、被告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难于一时作出判断的案件。对这种离婚案件的调解分为:
  
  
  (1)进行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动员、协商调停两个阶段后,当事人双方仍不能调解和好,并且审判人员在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过程中,发现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的离婚标准,应当准予离婚。
  
  
  (2)审判人员接下来应开始进行以离婚为内容的调解,再重新按调解动员、协商调停。结束调解的步骤依次进行。
  
  
  综上所述,一般进行调解并且有很大效果的由法官出面对想要离婚的夫妻二人进行劝导,如果能在诉讼前就解决离婚诱因的矛盾的话通常都会直接撤销诉讼的请求,但是调解不成的会继续开始离婚诉讼的审理程序并就双方的举证做出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肇事逃逸与故意杀人区别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与故意杀人的区别是什么?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是: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


·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现在很多房东把房屋出租出去后就什么都不管了,根本不知道还要去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那么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什么?......


·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


·随着快餐式时代的到来
      随着快餐式时代的到来,闪婚闪离都是很常见的事情,结婚就是一本红本子的事。说到离婚,无非就是两种方式,一种选择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另一种就是......


·专项工程承包招标两种方式
      专项工程承包招标两种方式市场上针对工程、货物、服务等项目涉及金额较大的项目都会通过招标的方式来选择合作的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类别中,按......


·不安抗辩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抗辩权主要有三大类,不安抗辩权只是其中的一种类型,无论是行使哪类抗辩权都是需要满足......


·哪些债务应当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哪些债务应当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


·图书版权出版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图书版权出版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一、图书版权出版合同的内容是什么?出版合同范本甲方(权利人):_____地址:_____乙方(出版者):_____地址:_......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划分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划分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


·合同撤销管理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撤销管理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许多合同在签订之后,由于种种自身或者不可抗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这个时候,就会想要撤销合同。然而,......


·劳动合同的续订的程序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续订的程序是什么?劳动合同的续订的程序是准备好相关的合同,然后在合同当中的内容一定要写清楚,最后就是跟单位来进行一个续订合同就可以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