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结合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笔者将房屋买卖活动中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所有情形进行总结,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一方欺诈另一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房屋买卖一方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房屋买卖一方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惧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屋买卖一方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房屋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合同。
7、买卖权属有争议的房屋。出售人应当对所出售的房屋拥有绝对的、无任何瑕疵的所有权,因为产权发生争议的房屋权属尚未确定,出售人并不一定拥有绝对的所有权,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当然无效。
8、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其他共有人财产权利的房屋买卖合同;共有房屋的出售应当经过所有共有人签字一致同意,否则买卖合同无效。
9、出租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出租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出租人仅仅是未履行通知的义务,或同等条件下将房屋卖给承租人以外的人的,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有效。
10、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房屋的买卖合同。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被解除上述措施前不得出售,否则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屋、被划入拆迁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等等。
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该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即无效,具有溯及力。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无效应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而不是由买卖双方或一方决定。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相互返还。即由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
2、买受人已经实际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相当于房屋租金的使用费,买受人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的对于装修价值部分可由出卖人适当给予补偿。
3、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双方的过错大小分清双方责任,各自按照应当承担的责任分担损失。
4、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5、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6、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在生活中,由于知识和经验的不足,很多人不慎买了一套问题房屋,或签了一份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惹来无尽的麻烦。所以建议您在房屋买卖前,尽可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若有必要的话也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对自身利益的维护也是很有帮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构成共同犯罪的只能是单位的犯罪包括哪些?
您经常可以在电视新闻中看到某某人与某某人共同犯罪,因此对于共同犯罪这个概念其实并不陌生,但是有的时候共同犯罪的主体是单位,很多人都不知道构成......
·出门在外
出门在外,难免有点磕磕碰碰,有的是在工作的时候,有的是在生活的时候。因为工作而受伤,那就可以去相关部门申报工伤,从而获得补助。那这就需要了解......
·沈阳企业动迁政策及规定
沈阳企业动迁政策及规定众所周知,目前由于各地区经济水平发展状况不一,因此各个地区出台的拆迁补偿条例也并不一致。比如在经济发达地区,拆迁补偿肯......
·在我国建设土地使用证丢了还能补办吗
工程的建设也是要有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这种专门用于建设性质的土地使用证对于开发商的意义事关重大,所以一般情况下对于这类证件的保存都是非常的......
·今年国庆中秋加班工资怎么算
今年国庆中秋加班工资怎么算一、今年国庆中秋加班工资怎么算国庆中秋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每天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
·离婚之后个人债务该怎么承担
离婚之后个人债务该怎么承担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
·患职业病的不属于工伤吗?
患职业病的不属于工伤吗一、患职业病的不属于工伤吗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
·老赖总是欠钱不还怎么办?
老赖总是欠钱不还怎么办?一、老赖总是欠钱不还怎么办?总是欠钱不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并且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中。应该及时起诉处理......
·校园高空抛坠物防范措施有哪些?
校园高空抛坠物防范措施有哪些?虽然由于高空坠物事件,可能导致的人身损害案件,可能造成的损害较大,故而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希......
·欠钱不还的人拿他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拿他怎么办?理论上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因为民事权利是以维权为目的,立案要求与款项数额没有直接关系,法理上推论是只要有侵权事......
·融资时扩大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
融资时扩大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融资时扩大注册资本的要求是满足增加资本的条件,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