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使用证个人可以办理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的经济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因为我国国家现阶段是实行的土地国有制,所以企业或者个人在使用土地时都要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可以个人办理吗?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交相关的材料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房产证即可。
  
  
  一、新房土地证可以自己办理吗
  
  
  新房土地证是可以自己办理的。
  
  
  1、我国现在实行的是房地分离的办证方法。这源于我国土地皆归国家的政策。因此当你购买了房屋,办理了房产证后,房屋的产权就归你了。但该房所占据的土地的权仍属国家,只是国家将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渡给你使用。
  
  
  2、办理土地证的地点通常是在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窗口,如果你所在的地方在乡镇,则可以将资料提交给所在乡镇的国土资源分局、所,由他们收件办理。
  
  
  3、有些地方已经将政府机关的办事窗口集中在事业服务,则可以将材料提交到国土窗口。
  
  
  二、个人住宅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宜昌市土地勘测规划队申请地籍测绘,规划队到现场测量并联系国土资源局内部科室进行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等工作,在接到申请后的12个工作日后将相关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对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后开具土地测绘联系单。
  
  
  申请人取得测绘联系单后持房产证、身份证、测绘联系单、缴费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市政府行政服务核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土地使用证,由我局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受理后,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收件单,交给申请人,自受理之日起有效工作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无房产证者、已公告拆迁范围内等不宜办证的,不予受理。属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交易办证的,属城区划拨用地私房、商业门面、办公用地的,在国土资源局所辖的各分局受理。
  
  
  有房产证同时有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交易的,在房管局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之后凭过户后的房产证和原户主土地使用证申请换发土地使用证。
  
  
  三、新房土地证必须要开发商去办吗
  
  
  新房土地证不一定必须要开发商办理。
  
  
  (一)、如果你买的房屋是商品房,开发商有总土地使用证,你们只有房产证,有没有土地使用证没有什么影响,虽然你们没有办理土地证分户,实际上在你们的房价中已经包含了土地出让金。小区的土地面积为你们业主共有。
  
  
  (二)、如果你买的不是商品房(该房没有合法的手续),开发商是违法开发的,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你的房屋就很麻烦。
  
  
  1、物权法规定,不动产实行登记。你没有土地使用证就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就不能办理房屋产权。没有房产证你的权益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你今后想卖掉该房屋也很难,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你是该房屋的合法权人。另外没有房权证该房不能进行抵押。
  
  
  2、你的房屋是违法建筑,政府有可能会拆除。并且不会对你们进行补偿。你们的损失只能向开发商追偿,如果你们知道这是违法建筑,你们为了图还买的话。在开发商那里你们也不可能得补偿。
  
  
  (三)、没有土地证的房子最好不要购买,因为购房风险太大,它涉及到的不光是购房资金风险,还有贷款、补偿,续期等重要的事项的办理。
  
  
  在近几年中,社会中有越来越多的人会购置属于自己的房产,那么在购买房产后,为了能够证明房屋的所有权问题,购房者都要按照国家规定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房产证明,那么在办理时房产证时,一定要提前了解办理的相关流程和手续,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咨询到相关部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看守所一年半还没判是否合法?
      在看守所一年半还没判是否合法?一、在看守所一年半还没判是否合法?在看守所一年半还没判是不合法的。这种情况之下可以委托律师辩护,律师可以到看......


·办假离婚贷款的风险有哪些,假离婚买房有哪些法律建议?
      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就将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是完全......


·家庭暴力、虐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家庭暴力、虐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虐待行为。它包括对配偶(前夫、前妻、同居人或男女朋友......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国家的交通运输方式已经越来越完善,不论是汽车,火车还是飞机都已经开通了很多路线,方便人们的出行......


·借条上借款人夫妻共同签字可以吗?
      借条上借款人夫妻共同签字可以吗?借条上借款人夫妻共同签字是可以的,如果夫妻都知道借款的事,让双方签字更好,更能确定是夫妻共同债务,省去了将来另......


·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什么文件?
      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什么文件?一、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什么文件?需要的文件就是证明员工不适合此工作岗位的文件。1、用人单位对录用岗位制订了明......


·公司人格否认案件的管辖怎么确定?有什么特殊性?
      公司人格否认案件的管辖怎么确定?有什么特殊性?一、公司人格否认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有被告住所......


·绑架罪的着手和既遂是怎样的
      绑架罪是危害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当犯罪嫌疑人绑架被害人,被害人被置于绑架人的控制之下时,这个状态认定为绑架着手还是绑架既遂了?下面,我们......


·特定人物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规定有哪些?
      特定人物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规定有哪些?【著作权限制】特定人物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特定人物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作......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如何处理?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如何处理?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按照危险驾驶罪来进行一个有期徒刑的判决,通常情况下是三年以下,还有就是一些行政方面的......


·结婚后如何迁户?
      结婚后如何迁户?一、结婚后如何迁户?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3、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