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闯红灯行为不用扣分罚款

哪些闯红灯行为不用扣分罚款对于机动车闯红灯的行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一旦被发现就要对驾驶者进行扣分罚款处理。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有闯红灯行为,也是不用扣分罚款的。那到底在什么情况下闯红灯不用被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闯红灯行为不用扣分罚款
   1、前轮压线
  在等红绿灯时,由于被前面大车遮挡了视线,在前车走了之后,跟在后面的车才发现又红灯,而此时前轮已经压线了。其实,这时车主根本不用担心,因为电子眼还没有对车子拍下3张照片,所以不会被断定为闯红灯行为。
   2、跟在大车后误闯红灯
  由于前车是一辆大货车或大客车,遮挡后车的视线,一直跟着前车走,最后发现自己不小心误闯了红灯。这时,驾驶员可以在手机收到违章信息后,到交警大队申请行政复议,很大机会能撤销违章记录以及返回被扣去的驾照分的。
   3、当信号灯与交警指挥手势有冲突时
  在一些车流量较多或拥堵十字路口,常常有交警在路中间指挥车辆行驶。对于驾驶员来说,必须要按照交警的手势行车,要是因信号灯与交警指挥手势有冲突而被拍闯红灯的,驾驶员也可以到交警大队申请行政复议的。
   4、礼让特殊工种车辆
  当你的车子在等红灯时,这时看到后车是救护车、消防车等特殊工种车辆,这时为了礼让而出现闯红灯行为。这时,驾驶员也可以在收到违章信息后,到交警大队申请行政复议,一经查实也是可以撤销违章记录以及返分的。
   二、哪些交通标线不能压
   1、白色实线
  白色实线的作用是分隔同向车道,通常施划在交叉路口的交通灯前。不少人开车压线违章被拍,压的基本上就是这种标线。
   2、单黄实线
  单黄实线的作用是禁止双方向车辆越线或压线行驶。单黄实线一般施划于单方向只有一条车道或一条机动车道和一条非机动车道道路、有其他危险需要禁止超车的路段。
   3、双黄实线
  双黄实线的作用和单黄实线一样,也是禁止双方向车辆越线或压线行驶。双黄实线一般施划于单方向有两条或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而且没有设置实体中央分隔带的道路上。
   4、黄色虚实线
  黄色虚实线通常施划在桥梁前后及允许掉头的路段,也能起到分隔双方向车道的作用。黄色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越线或压线行驶,虚线一侧准许车辆暂时越线或转弯。
   5、黄色禁止停车实线
  当单黄实线被施划在道路一侧边上时,其身份便转变为“禁止停车标线”,表示在该路段禁止任何车辆停放。
  在上述五种情况下,若机动车有闯红灯行为的话,一般是不会认为构成交通违章行为的,那么就不能对机动车驾驶者进行扣分罚款。而实践中,有一些交通线是不允许机动车碾压的,具体有上述五种情况。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浙江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房子归女方再复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离婚房子归女方再复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房产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在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日起房产即已经归属于女......


·一、最高院对于交通事故赔偿被扶养人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院对于交通事故赔偿被扶养人的规定是什么?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


·醉驾属于违法行为
      醉驾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会被处以拘役以及处罚罚金,但是如果当事人由特殊情况,拘役的处罚是可以监外执行的,那么醉驾监外执行怎样执行呢?一般来说,......


·财产税特点有哪些,如何划分财产税
      财产税是一类税的总称,其中具体包括了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遗产税等等,不同的税种,法律规定的税率、征税范围、对象都是不同的。那么......


·最新工程质保金3%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工程质保金3%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下面简称为《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


·员工公车私用可以辞退他吗
      看公司规定。在单位当司机被开除了理由公车私用,如果用人单位规定公车私用,属于严重违纪的话,是无法要求补偿的,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的话,用人单位......


·录音证据原始载体是什么?
      录音证据原始载体是什么?一、录音证据原始载体是什么录音证据原始载体的时间问题要结合其他证据,如果能够证明录音本身是真实的,没有经过修改处理......


·合同法关于合同诉讼的有效期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一、合同诉讼的有效期在一般的合同纠纷中,合同诉讼的有效期限为三年。合同具有很多性质,比......


·国家赔偿法时效中止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赔偿法时效中止是如何规定的?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


·法律规定工伤事故怎么评残的
      在工伤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一般是要先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确认构成工伤事故之后,那么就是做伤残鉴定,也就是确定劳动者的伤残等级,换言之就是评残,往......


·一、交通事故人伤协调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协调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吗?交通事故人伤协调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在立案以后的六个月就可以结案,有人受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