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于职工来说,社保是基本的劳动保障,不管是什么?

对于职工来说,社保是基本的劳动保障,不管是什么单位,都应该为职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律规定的。当然,有些人是自由职业者,其可以通过补缴社保的方式享受到相关待遇。那么,社保补缴满15年的法条是什么?这个社会保险法有具体条款,规定居民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社保补缴满15年的法条是什么?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一般情况下,农村居民、城镇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都是要60岁后才能办理退休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补缴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工作年限满30年,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以及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退休的人员,都是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直至退休的。二、补缴社保需要什么材料?1、 因未及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招(录)用、聘用材料复印件;2、经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限期整改指令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等;3、根据“居转户”政策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社保补缴办理通知单》。三、补缴社保的程序是怎样的?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综上所述,我国社会保险法第16条件是针对社保补缴满15年的法条,其明确规定居民满足条件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这样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里需要注意,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补缴,个人补缴的,需要带上身份证、社保中断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社保局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
      合同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


·建设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的?1、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招标资料,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交的招标资料包括:(1)发......


·一、是否重婚罪会从哪些方面确定?
      一、是否重婚罪会从哪些方面确定?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


·转让后公司债权债务处理思路是怎样的
      转让后公司债权债务处理思路是怎样的?现在有很多新企业成立,企业之间的债务债权问题也比较多。在企业转让中公司的债权债务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有......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现在各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最重要的是都是把员工的工作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所以毕竟工伤这样的事情在当今时代是非常普遍的,一旦遇到工伤以后,......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区别是怎样的?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区别是怎样的在审判实务中,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是两个极易混淆的概念。两者的相同点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


·调岗降职不降薪该怎样办
      调岗降职不降薪怎么办: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


·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可以保释吗
      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可以保释吗?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中对人身的强制程度较轻的一种,适用取保候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刑事......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应当回避的人员有哪些?
      很多案件之后,都会有刑事诉讼,为的就是依据法律对违法犯罪者进行刑事方面的责任追究。在此过程中,为了保证其公平公正,有些人员是需要回避的。那么......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一)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