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产继承诉讼要什么材料

继承人之间发生继承纠纷诉至法院的,应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材料。那遗产继承诉讼要什么材料呢?另外,继承纠纷的当事人须在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举证。那么,在实际案件中,遗产继承诉讼如何举证?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继承诉讼要什么材料
  (一)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二)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三)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四)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五)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七)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二、遗产继承诉讼如何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证明法定继承或遗嘱民法典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法定民法典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3)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或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的,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2、遗嘱继承的,除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外,应提出如下证据:
  (1)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2)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书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3)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书。
  (4)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除应提交有关录音外,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5)口头遗嘱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三)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账号;
  3、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5、证明被继承人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6、证明被继承人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四)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现实中,继承的诉讼时效按民法典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视为共同共有。而在产生继承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解决,不过此时要搞清楚遗产继承诉讼要什么材料。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哺乳期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哺乳期子女抚养权一般归母方,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


·劳务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怎么办理?
      劳务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怎么办理?实践中我们一般会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称之为公司法人。公司设立时只能有一位法人,法人可以由公司的总经理或董事长等人......


·一、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有区别吗?
      一、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有区别吗?有区别的,劳动者随时辞职就是不辞而别,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离职手续,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


·我们知道,酒驾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而醉驾则更为危险,更容易
      我们知道,酒驾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而醉驾则更为危险,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我国对于醉驾行为是持严厉打击的态度的,醉驾当事人会被处以一定的......


·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我们相信只要是正常的成年人应该都知道,一些法律上对于犯罪行为作出规范,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国还会陆续的出台司法解释对这个问题再......


·民事诉讼法起诉期限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民事诉讼法起诉期限与诉讼时效的区别?民事诉讼法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区别虽然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都设有一定的期间,且经过一定的期间都会对当事人发......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扣分吗?
      众所周知,在我国,驾驶机动车,不管是主驾还是副驾,都是需要系安全带的。但还是有很多坐副驾驶上的人为了舒服、方便,在坐车的时候不喜欢系安全带,......


·最新商业车险的类别都有哪些
      最新商业车险的类别都有哪些?1、车辆损失险(主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


·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一裁终局
      在法律上,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呢?对于这些劳动争议,劳动者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在这些劳动争议当中,有一些还是一裁终局的,即仲裁的结果就是......


·?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


·什么是刑事和解,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刑事和解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