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一定要出庭作证吗
一、证人一定要出庭作证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收到人民法院通知的,原则上是必须出庭作证的。但是,也有一些情况,证人可以在经过人民法院许可后,可以通过采用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具体的情形如下面所示: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如果证人有健康原因的,即使作证是法定义务,法院也不会太过强求,会考虑证人的健康原因。
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路途遥远不仅会给证人造成困扰,对法院、当事人来说也是较大的麻烦,毕竟举证不便不好协调时间问题。因此,法院发现证人有这种情况的,会考虑通过在线等方式让证人作证。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因此,在法庭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是原则,不出庭是例外。
特别注意: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2、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
3、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4、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预缴证人出庭作证费用。
二、刑诉中对证人有什么特殊保护?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的证人和其近亲属采取特别保护: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必须由证人本人提出。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实践中,证人一定要出庭作证吗?答案是否定的,法律中规定证人出庭作证是原则,当然也允许不出庭作证。而在刑诉中,证人可能会受到报复,因此需要对证人做出特殊的保护,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视频传输等方式进行作证。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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