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诉法鉴定条款的流程是什么

刑诉法对于许多人来说是生活中接触频率较低的法律,那么,刑诉法鉴定条款的流程是什么,对于这些流程肯定是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制定的,对于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有着积极的意义,所以在生活中一旦遇到此类问题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刑诉法鉴定条款的流程是什么,对于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
  
  
  司法鉴定流程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五、重新鉴定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上述文章就是对于刑诉法鉴定条款的流程是什么的回答,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要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刑诉法鉴定条款对于案件的处理就会有较大的帮助,另一方面就是自己对于这类问题要有充分的认识,因为只要自己准备不足对于自己利益的维护就会出现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医疗过错参与度分级的评判方法
      医疗过错参与度分级的评判方法一、医疗过错参与度分级的评判方法所谓“参与度”是指被诉对象在诉讼损害结果的介入程度或所起作用的大小。它是赔偿医......


·1000万注册资本印花税多少钱?
      一、1000万注册资本印花税多少钱?1000万注册资本印花税的收取应当根据实际缴纳的额度来认定,公司若是属于认缴的1000万元,由于实收资本为0,不需......


·偷税漏税需要社区举报吗?
      偷税漏税需要社区举报吗?偷税漏税需要社区举报吗?可以不用;个人带上举报资料可以直接到当地税务稽查局举报。也可以上税务网站举报,举报需要......


·旅游纠纷的构成要素有那些?
      旅游纠纷的构成要素有那些?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了旅游业的迅速发展,现在很多人都热衷于跟着旅游团出去旅游,比起自驾游跟团出游更加方便,不用操心......


·公司并购给员工影响有哪些?
      公司并购给员工影响有哪些?说到公司并购,相信您都不会陌生吧,公司并购之后,员工所受到的影响是十分多的,很多员工也会担心自己的利益会不会受损,......


·依照《刑事诉讼法》和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依照《刑事诉讼法》和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应当遵循下列程序:1.认定书应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通常来说,采取起诉离婚的话,会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分配及抚养费支付等。这就需要当事人除了准备好诉讼状还,还应该带着相关的证明材料。......


·未经批准擅自断路阻断交通的行为承担什么责任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行为,严重者还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是什么?
      企业职工上了大半辈子的班,可能最期待的就是能够早些退休享清福。国家规定公民到了一定的岁数就可以退休不参与任何劳动和工作了,但是对于退休年龄有......


·公司合并后有哪些
      公司合并后有哪些法律后果一、公司的解散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事由的发生,而停止其积极业务活动,并开始处理其未了结事务的法律行为。......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适应对象有哪些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适应对象有哪些规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工程的建设越来越复杂,其中的技术含量也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对于工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