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支付方

支付方
  
  
  行政强制法第51条第2款规定"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至第五十二条对代履行的适用条件、主体、程序、方式以及即刻代履行等作出了规定: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第五十一条 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
  
  
  (二)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
  
  
  (三)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四)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第五十二条 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的强制拆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的强制拆除、
  
  
  《河道管理条例》中的强制清除、《防洪法》中的代为恢复原状、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强制处理、《水土保持法》的强制治理、《房屋管理规定》的强制修理等。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代履行通知金由谁来支付的问题,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所有的公民都应该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有关机关来代替自己要求他人履行义务,希望以上的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关......


·好意施惠是民事行为吗?
      好意施惠是民事行为吗?好意施惠也属于民事行为,好意施惠行为,虽然当事人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依照法律的规定同样是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


·昆明晋宁征地事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昆明晋宁征地事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征地的工作,各地区都会存在,为了是社会的发展需要和社会的项目建设。但是有些地区的征地工作的方法和方式不对,造......


·解聘员工补偿金能拖欠吗
      不能拖欠。如果是因公司自身的原因解聘员工,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


·什么样的婚前房产不用公证
      一般而言,个人在婚前的房产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即使日后夫妻离婚也不能当做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现实中不少人会将自己的婚前财产办理公证,但就一些婚前......


·民事诉讼举证期是多久?
      民事诉讼举证期是多久?民事诉讼举证期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情形:当事人协商和法院指定......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是什么?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是什么?收到工伤认定相关文书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机关或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5日内审查是否受理,60日内审......


·合同无效法定解除权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无效法定解除权的条件有哪些?1、因不可抗力产生法定解除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1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


·应向哪个部门专利权缴纳年费?
      应向哪个部门专利权缴纳年费?一、应向哪个部门专利权缴纳年费?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汇付。凡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应当写明正......


·深圳劳动争议案件基本要素有哪些
      深圳劳动争议案件基本要素有哪些?深圳劳动争议案件基本要素的主要内容。1、为了帮助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特发本表。2、本表所......


·遗嘱是否一定要由律师参加?
      遗嘱是否一定要由律师参加?遗嘱不是一定要由律师参加,因为由当事人自己所订立的遗嘱,如果要想发生法律效力的话,那么只要他的内容合法有效的话就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