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残疾做公司法人有什么优惠?
很多被认定为是残疾人的主体其实在正常的活动中与其他的正常人是没有差别的,所以国家为了鼓励残疾人进行创业而推出了相关的优惠政策。那么, 一级残疾做公司法人有什么优惠?其实残疾人如果成为了公司法人可以得到的优惠主要就是在补助以及税收方面会比正常人要便利一些。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一级残疾做公司法人有什么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创业扶持,最高2万元;租赁场地方面可再享受场地租赁费扶持,最高2万元。
3、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并取得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残疾人,可享受1万元扶持;场地租赁费用方面可享受1万元的扶持。
4、进入市场从事个体经营或由街道(乡镇)、社区安排,在社区内从事个体经营或便民服务的残疾人,按照最高不超过5千元的标准享受扶持。
相关知识:
责任和义务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发生矛盾纠纷时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该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以上就是关于一级残疾做公司法人的相关优惠政策内容。综上所述,残疾人在不影响正常的创业决策判断的基础上是完全可以在市场中站稳盈利的地位的,但是毕竟残疾人在行动上有些不便还是需要国家进行适当的优待达到鼓励而不是盲目帮助的效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法集资犯罪的常见罪名是什么?
今世社会,不合法集资这种违法在我国是需求进行严厉打击的,在咱们的现实生活中刑法所规则的不合法集资违法的罪名涉及到的并不是不合法集资罪而是一些......
·累犯到底是什么意思 累犯可否假释
虽然累犯分为了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在具体进行认定的时候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不管是哪种累犯,其实都是需要被从重进行处罚的,同时在判刑的时候法律中......
·录音证据的取证技巧是什么?
录音证据的取证技巧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合法手段取得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庭。但在现实中当事人往往缺乏取......
·原商标所有者被抢注商标投诉部门是什么?
原商标所有者被抢注商标投诉部门是什么?原商标所有者被抢注商标投诉部门是:可以到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
·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返回现场还属于肇事逃逸吗?
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返回现场还属于肇事逃逸吗?1、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返回现场不一定属于肇事逃逸,判断交通肇事逃逸,要从肇事者的主客观两方面入手。从主......
·如果网络诈骗13万判几年
如果网络诈骗13万判几年一、如果网络诈骗13万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民事诉讼时效抗辩口头提出可以吗?
民事诉讼时效抗辩口头提出可以吗?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是公民的权利,当民事诉讼案件中出现诉讼时效过了的情况时,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抗辩。那么民事......
·关于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企业融资指导是怎样的
关于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企业融资指导是怎样的?资金是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血液和命脉,保持充裕的现金流,才能保证企业产品和业务周期的顺利循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名誉权侵权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名誉权侵权的司法解释是什么?1、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2、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