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尤其现今社会

尤其现今社会,我们的社会发展这么迅速,对于离婚这些相关的名词,可能有一些不是很清楚,今天我们就讲述一下离婚财产转移是指什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财产转移就是一方将共同财产偷偷的藏匿。详情我来看下面的文章。
  
  离婚前转移财产,就是离婚一方将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通过隐藏、转移到他人名下,或者不正当的赠与,制造虚假债务证明等手段,减少供双方平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以达到少分钱给配偶的非法行为。一旦发现将承担一定的制裁。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 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在阅读本篇文章之后,我们也就能够知道,对于离婚财产转移是指什么,以及它的基本概念,我们也给您带来了对于最新的,我们国家对于离婚方面的相关规定以及定义,其实还是要提醒那些即将要离婚的人们,对于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一定要弄清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后财产怎么重新分配?
      离婚后财产怎么重新分配?离婚后,如果存在上述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时,必须特别注意法律对起......


·刑事拘留期限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刑事拘留期限是否可以折抵刑期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


·一、在哈尔滨小孩抚养费是什么?
      一、在哈尔滨小孩抚养费是什么?在哈尔滨小孩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根据以下内容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


·商标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商标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商标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而受商标法保护。著作权与商标权尽管均属于知识产权,但二者有许多区别。1、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


·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证据都有哪些
      在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只要启动了离婚程序,那么此时就需要好好打官司,否则自身的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而您都知道打官司也就是在打......


·一、怀孕请假保胎最长时间是多久?
      一、怀孕请假保胎最长时间是多久?《劳动法》第62条、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


·房产证如果写我父母的名字将来离婚房子会怎么分配
      房产证如果写我父母的名字将来离婚房子会怎么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


·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是怎么规定的?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一般地......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属于行政裁决吗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属于行政裁决吗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属于行政裁决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不属于行政裁决,第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


·再审是否会中断诉讼时效?
      再审是否会中断诉讼时效?一、再审是否会中断诉讼时效?不会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


·《民事诉讼法》二审的审理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二审的审理规定是怎样的?当事人上诉二审的条件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者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上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