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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是什么


  拾金不昧在当今的这个社会反而成了一种特别难能可贵的品质了,比比皆是的反而是丢失了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后即使找到了拾得人,也有可能有各种理由不还给自己,甚至必须是让遗失物的所有者支付报酬以后才要还给对方的。其实,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就包括返还给遗失物的原来权利人,还有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这种义务。
  
  
  一、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是什么?
  
  
  (1)报告义务: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保管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返还义务: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
  
  
  二、遗失物拾得
  
  
  遗失物拾得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发现与占有缺一均不可构成拾得。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能成为拾得人。拾得行为通常为无因管理行为,诚实拾得人以为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认为是无主物拾得的,不构成无因管理。拾得行为以合法为要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三、拾得遗失物的处理规则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同时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4、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向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支付的费用。权利人支付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有关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是什么的这个问题,通过以上资料可以清晰的看到,拾得人的义务就是包括报告,返还和保管等,所以从始至终,拾得人都没有私自把遗失物占为己有甚至转卖给他人的这种权利,并且请您在生活中也不要有这种有便宜就占的心态,自己随意侵占别人的遗失物,保不齐哪天自己也是会不小心丢失一些贵重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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