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国工程质量怎么划分的?


  随着国家的经济不断发展,各大城市内有越来越多的工程在开展,那么工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工程是否安全,工程质量的高低也会影响着使用人的安全问题,那么工程质量怎么划分的?会根据不同的阶段进行划分,那么在分项工程中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在合同阶段和建设项目阶段会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
  
  
  一、质量划分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①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②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③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④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二、相关规定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经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工程质量怎么划分的,有关部门在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测时,如发现不合格部分,施工方可以对其进行再次施工来确保质量,我国之所以对工程质量如此重视,也是因为他关系着每一位公民的生命安全,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没有正式批捕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没有正式批捕可以取保候审吗没有正式批捕可以取保候审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管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经被逮捕,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第......


·撤销监护权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撤销监护权的法定情形是什么?撤销监护权的法定情形是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


·合同中不可抗力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中不可抗力的情形有哪些一、合同中不可抗力的情形有哪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要......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恢复劳动关系可以吗,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解除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当前社会我们可能会遇到劳动关系违法解除的情况,很多企业这样做是为了规避一些责任,但是殊不知解除劳动关......


·盗窃罪放风的同伙会判刑吗
      会的,在盗窃案中,帮人放风的属于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


·五险一金和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这涉及到人们平时的医疗、住房、
      五险一金和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这涉及到人们平时的医疗、住房、生育以及退休后能领取到的退休金等实实在在的问题。单位给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的多少是......


·民事案件撤诉后再起诉要满足哪些条件
      民事案件撤诉后再起诉要满足哪些条件撤诉之后再起诉,只要是在时效范围之内,都是可以再次提起诉讼的。只要是在诉讼时效范围之内,不超过诉讼时效就能......


·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在线咨询 >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吗
      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吗?可以很肯定的说,直接证据不能直接与原始证据划等号,但是实践中,由于证据的划分标准不同,因此有的直......


·离婚后聘礼钱和三金需要退还吗?
      离婚后聘礼钱和三金需要退还吗?一、离婚后聘礼钱和三金需要退还吗?三金应该是属于彩礼范围之内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


·被侵犯姓名权怎么办
      被侵犯姓名权怎么办一、哪些权利属于姓名权姓名权包括以下权利:1、改名权改名权就是指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也称为姓名变更......


·起诉离婚联系不到被告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联系不到被告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