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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债务打官司要注意什么 在涉及到债务追讨的时候,当事人多

追讨债务打官司要注意什么
  
  在涉及到债务追讨的时候,当事人多半会选择向法院起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债务官司。虽说这是解决纠纷比较有效的方法,但具体在追讨债务打官司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那究竟此时应该注意什么呢?的我们在此为您支招。
  
  一、依法成立的债权才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可见,当事人所涉及的债务纠纷案件,其权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关键是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有效。
  
  二、谨记讨债诉讼时效
  
  在以往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就其败诉的原因,基本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居多。可见诉讼时效同样决定当事人在案件中胜诉和败诉。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三、诉讼时效怎么算
  
  有约定还款日的,以还款日的次日起算2年的诉讼时效。
  
  没有约定还款日的,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之日起算2年的诉讼时效。
  
  PS:债务纠纷中的20年保护期:债权人没有约定还款日的,债权人超过20年未主张债权,该债权便消灭。
  
  四、讨债要准备哪些证据
  
  1、谁负责提供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出借人如果起诉借款人,需要出借人举出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2、哪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
  
  五、可以追加起诉保证人
  
  到法院起诉债务人的时候,可以追加保证人,要求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时,由保证人赔偿。但是法院会根据案件需要追加其他借款人或者保证人。
  
  一般情况下,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而出借人只起诉保证人,法院需要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的这种情况,其他情况,法院可追加,也可不追加。
  
  如果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对于出借人一方,在借款人有其他保证人在以上合同或者字据上签字时,一定要明确其保证人身份,免得到时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六、借钱利息要合理
  
  1、双方没有约定借贷期限内的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双方对利息约定不明的,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法院不支持利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之外的,包括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3、双方约定了借贷期限内的利息,没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法院会支持;超过年利率24%但没超过36%的这部分利息,属于法院放任不管的部分,如果借款人支付了,要求出借人返还,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借款人没支付,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的,法院也不会支持;超过年利率36%的,法院不会支持。
  
  在追讨债务的时候,债权人一定不能有违法的行为,此时向法院起诉的可以说是比较好,同时也是比较有效的方法之一。但是在追讨债务打官司的时候,需要债权人注意一些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总结了需要注意的地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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