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防止高空坠物砸伤?


  现在根据每一年的数据显示,因为高空抛物而酿成的悲剧每一年都数据惊人。那么关于如何防止高空坠物砸伤?高空坠物这个行为我们没有办法预料,如果想要有效的预防这个行为,最好是走在有遮挡物的道路上,还有不要主动的在高空上抛物。
  
  
  一、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1、不主动抛物
  
  
  这是违法的行为。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注意检查房屋
  
  
  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防盗网等庞然大物。
  
  
  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查阳台,天面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
  
  
  3、购买高空坠物险
  
  
  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从自家中坠下导致他人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而因这事件需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甚至您所住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而无法确定肇事者,由此经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的费用将可获赔偿,此附加险提供最高5万元保额。
  
  
  4、关注警示牌通告
  
  
  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
  
  
  5、尽量走内街
  
  
  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6、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
  
  
  如沿海地区城市,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观察。
  
  
  7、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购买意外保险。
  
  
  二、高空坠物的危害有多大
  
  
  高空坠物危害严重,此前经媒体多次报道并有专家用实验证明:人的-骨可以承受的极限是200公斤到500公斤,从中高楼层扔一个鸡蛋下来,虽然理论上没有达到-骨骨折的极限,但是砸在头上,也可能导致脑震荡或者-内出血死亡。如果换做是同等质量的石头或其他坚硬的物品,所造成的伤害要高1.5到3倍。
  
  
  如何防止高空坠物砸伤?高空坠物因为物理原理等一个物品原先的重量可能是很轻,但是加上那么高的距离,真正砸到地上的重量可能已经翻了几倍几十倍,所以如果砸到人的话,伤害程度是非常大的,所以一定要注意安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审查起诉检察院管辖异议可以进行提出吗?
      一、审查起诉检察院管辖异议可以进行移送吗?可以进行提出的;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


·如何防范合同风险
      如何防范合同风险1、需对我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充分的了解《合同法》从合同的含义、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形式、合同的生效、无......


·国家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对象包括什么?
      国家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对象包括什么?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


·继承公证书必须所有继承人到场吗
      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在场,不到场的话,需要说明情况并做出书面声明放弃遗产继承。如果是财产的话,数额较小(具体数额由当地公证处说明)的可以由配偶,配......


·对累犯能否适用减刑 减刑需要有哪些条件
      根据《刑法》的规定,累犯也就是刑罚执行完毕后又在法定期限内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我国允许对一般的犯罪分子适用减刑,但是对累犯能否适用减刑呢......


·假释的执行刑期是多久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假释的执行刑期是多......


·单位偷税漏税用举报他吗?
      单位偷税漏税用举报他吗?一、单位偷税漏税用举报他吗?可以举报他;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


·女方如何获得抚养权
      女方如何获得抚养权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


·刑法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刑法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我国各个城市由于经济的发展,都在加紧城市化建设,这就涉及到对
      我国各个城市由于经济的发展,都在加紧城市化建设,这就涉及到对老百姓的土地进行征收。土地征收会涉及到房屋的拆迁,南昌市拆迁补偿的数额应严格按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