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都是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都是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就分为了抚养权问题和抚养费问题。通常一方获得了抚养权的,那么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但很多时候离婚夫妻会因为抚养问题产生争议,那此时父母离婚后孩子怎么判才好?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话,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会参照一下几种情况综合判断。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对于离婚后孩子怎么判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实际上,法官在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的时候,除了会严格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做出判决外,同时还会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孩子的年龄、意愿,父母的经济收入、抚养条件等各方面的因素,最终才会确定将抚养权给哪一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结婚两年多要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一、结婚两年多要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结婚两年多要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


·2023新交通法关于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新交通法关于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


·拐骗儿童如何量刑处罚?
      拐骗儿童如何量刑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拐骗儿......


·怎么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
      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若想要让法官判决离婚,则此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否则法官就不会准予离婚。那现实中究竟该怎么证明夫妻关......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是一回事吗?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是一回事吗?一、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是一回事吗?不是一回事,具体区别如下:1、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赠人通过遗嘱将个......


·批捕退查的程序是合法的吗
      一、批捕退查的程序是合法的吗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认为案件的证据不足,并不是要批捕的意思,退回补充侦查和批捕是两回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我们都知道,跟刑事案件有关的纠纷,都需要经过判所,那么诽谤罪
      我们都知道,跟刑事案件有关的纠纷,都需要经过判所,那么诽谤罪要经过派出所吗?想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对诽谤罪的类型作出认定,也即,诽谤罪是否......


·保险合同到期退费协议如何规定的
      如今很多人都会为自己买份保险,这样可以为自己的人身安全多一份保障,但是大多数人关心的是如果保险合同一旦到期那么退费协议中关于费用退回是如何规......


·医疗过失判定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医疗过失判定标准的内容有哪些一、医疗过失医疗过失的认定最为关键,也是最为困难的。何谓过失?学理上向来有主观说与客观说两种观点。主观说认为,过......


·新生儿发生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新生儿发生医疗事故怎么赔偿一、新生儿发生医疗事故怎么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生活当中?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生活当中有哪些情况是属于交通事故工伤:工伤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工作中所受的伤害,对于交通事故工伤在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