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不管夫妻俩是否离婚,父母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必须履行。
如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起诉维权。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1067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三、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民法典》第1067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在我们国家的明了条规定上,已经明定的要求了,对子女的抚养权方面的相应的义务,父母理应是对子女有一定的抚养权,没离婚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这个时候,一方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适当的维护自己以及自己的相应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是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认定交通肇逃逸案件不断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危害。但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呢?交通肇事逃逸应具备的条件:第一,......
·工程质量管理的定义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管理的定义是怎样的生活当中的任何事物都必须有管理,才能够最后呈现出一个比较理想的结果。不管是公司的规章制度,还是我国制定的法律法规,......
·从哪年开始没有事实婚姻?
从哪年开始没有事实婚姻?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
·车险车祸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险车祸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车险车祸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需要根据受害者和护理人的实际情况分析。1、误工费赔偿金额......
·上下班时间自己摔骨折算工伤吗
在对工伤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可能因为工伤职工想要多赔,单位想少赔,或者其他的一些原因而产生工伤事故纠纷。那么此时该如何来处理工伤事故纠纷呢?相信......
·离婚时1周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时1周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这种情况一般法院会判给女方,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一、续签劳动合同期限缩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续签劳动合同期限缩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最短可签订三个月时间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
·检察院批捕后能放人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能放人吗?检察院批捕后一般是不能放人的,因为检察院批捕则意味着犯罪事实已经认定,除非检察院对犯罪事实认定错误,但一般情况下......
·刑诉法69条应当如何理解?
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时,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事实行为、掌握了重大犯罪证据,或者犯罪人准备销毁证据、再次作案、实施潜逃等情况,公安机关可以依......
·一方恋人的债务,债主可以向另一方追讨吗?
恋人之间同居产生的债务通常会让债主认为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其实是不可以这么断定的,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首先需要分清其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