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误工费和劳务费区别是什么?

误工费和劳务费区别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二、劳务费和应付工资有何不同?
  
  
  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的调整。
  
  
  2、从管理方式上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3、从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综上所述,误工费和劳务费属于不同性质的费用,在人身损害赔偿中,误工费是主要项目,计算方式是职工的日工资乘以误工天数。而劳务费是职工付出劳务的报酬,劳务费和基本工资也不一样,执行的个税的税率统一是20%。以上这些就是误工费和劳务费区别,您注意区别。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犯罪嫌疑人涉嫌盗墓至少判几年
      犯罪嫌疑人涉嫌盗墓至少判几年?盗墓这种行为至少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


·合同价格的履行原则有哪些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


·员工什么情况下辞退不用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小孩有份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小孩有份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是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分割问题,跟孩子是没有关系的。《婚姻法》:第十九......


·婚内强奸定强奸罪吗?
      婚内强奸定强奸罪吗?  一、婚内强奸定强奸罪吗  按我国刑婚内法理论通说,“婚内强奸”行为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主要理由有三:  ......


·大学生入职角色转变如何进行?
      在校园里,我们每天过的是无忧无虑的日子,不用考虑以后工作的问题,不用担心以后工作不顺利,给领导训斥的问题,每天都很悠闲,没有生活的压力。过着......


·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将这次股份转让所获的收益部分里面的20%用于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我国现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


·如何用他项权证换回房产证?
      如何用他项权证换回房产证?一、如何用他项权证换回房产证用他项权证换回房产证的流程是:在业主住房贷款还清后,带着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以及贷款......


·贷款中介欠钱不还怎么办
      贷款中介欠钱不还怎么办?1、先和债务人协商。2、协商无果的话可以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


·非法集资犯罪刑罚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不少理财公司打着投资的名义,搞非法集资,不少老百姓上当受骗,财产发生损失。非法集资金额较大的话,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公......


·员工入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当我们毕业之后,或者为了我们的职业规划等等原因,我们需要找一份工作来,支付自己的生活费用,实现自我价值我们知道。当人工被聘用录取之后,经过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