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驾停在路上是否要承担责任?

醉驾停在路上是否要承担责任?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如果是看到了交警以后才故意把车停下来的,这种行为仍然要按照醉驾处理,但是当事人开了一小段以后反应过来了主动把车停下来了,那交警在发现以后,一般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不会立案侦查,还有就是在途中因酒精的作用睡着了,所以把车停在路上了的,这也属于醉驾。《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此可见,醉驾停在路上是否要承担责任没办法一概而论的,因为停在路上也确实是分成好几种情况的,比较常见的就是发现了交警或者在醉酒以后完全就是瞌睡了,所以就随便把车停到路上了,因此必须要根据当时停车的实际状况来确认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但是我们可以告诉您的就是,只要确认喝上酒以后有驾驶的这种行为,不管后期的表现形式是什么都已经触犯了刑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处理房屋质量纠纷?
      如何处理房屋质量纠纷?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发生?一、房屋质量纠纷怎么处理现在新房交房后,都有一段时间是给户主们验房,当我们遇到房屋质量问......


·一、醉驾传唤去检察院是否可以拒绝?
      一、醉驾传唤去检察院是否可以拒绝?醉驾传唤去检察院是不可以拒绝,因为既然检察机关已经进行传唤的话,就说明这一个行为已经涉嫌到违法犯罪,必须由当......


·判决离婚后漏分财产可以再次起诉分割吗?
      判决离婚后漏分财产可以再次起诉分割吗?可以再次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


·合同上写违约金双倍赔偿生效吗
      合同上写违约金双倍赔偿生效吗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如下:一、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


·债务履行期满后若无借条如何还钱?
      债务履行期满后若无借条如何还钱?债务履行期满后若无借条的方式可以与对方协商,如果借钱的人承认有借钱的时候,而是现在没有钱还或者是有钱不想还,在......


·起诉未婚生子抚养费程序及费用是怎么样的?
      起诉未婚生子抚养费程序及费用是怎么样的?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保证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国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问题上,不仅从立法司法方面做出了努力,还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就制定了相关的安全保护规定。这样做的目......


·商标侵权责令改正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商标侵权责令改正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一)、民事责任我国法律对侵犯商标权,未构成犯罪的,可以采取以下民事处罚措施:1、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停止侵......


·什么情况下可以被收养
      什么情况下可以被收养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被收养根据《民法典》(修正案)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作为被收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应是不满14周......


·刑法关于侵占罪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构成侵占罪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把本来就不属于自己的财物而占为己有,其实侵占罪也表现了犯罪嫌疑人在道德上的一些缺陷问题,而且构成侵占罪的话......


·代位权诉讼在哪个法院管辖怎么确定?
      代位权诉讼在哪个法院管辖怎么确定?一、代位权诉讼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