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耕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


  我们国家的土地分两种类型,一种国家所有一种就是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在农村和城市郊区实施。那么关于耕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耕地也是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但是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耕地建房所在地区必须是符合规划的。需要办理农转用的审批。还必须要有一定的供地批文。
  
  
  一、耕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
  
  
  农村的耕地也是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但是要有一定的条件
  
  
  1、耕地建房所在地必须是符合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需规划部分办理规划许可证。
  
  
  2、需办理农转用审批。
  
  
  3、必须有合法的供地批文。
  
  
  知识延伸:
  
  
  第一: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许可证
  
  
  第二: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第四:农村宅基地证
  
  
  主要分两种:
  
  
  第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没有使用年限,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
  
  
  第二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有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七十年。
  
  
  第五:房屋所有权证
  
  
  第六:不动产权证
  
  
  农村许多“不动产”的证件,比如《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林权证》、《海域使用权证》等都不再颁发,在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时,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关于土地问题,您会有各种各样的疑问。而土地相关证明的办理会让很多人感到焦头烂额,在某些时候,明白证件的重要性很重要。土地确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就是其中一个。在您处理相关的证书的时候,将这个放在第一位,会进一步的促进自己权利的保障,为自己带来更多的利益。
  
  
  到今天全国土地确权已经大抵完成了80%,确权完成的,会给颁发一个土地确权证,你在哪里有几亩地,就有了一个凭证,当然了,拥有了这个证也不是说这地就是你的私产了,土地的所有权还是村集体的,但是农村土地流转、土地被征收的征地补偿,以及土地抵押贷款都需要这个证书,
  
  
  耕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农村的耕地也是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就说明证书的所有人依法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证书也是可以抵押贷款等行为的,和房子的产权证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人代表被羁押如何应诉?
      法人代表被羁押如何应诉?一、法人代表被羁押如何应诉?1、法人代表被羁押后的应诉方式主要是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检察院做出审查起诉的决定一般就......


·对于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获得便利措施有哪些?
      对于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获得便利措施有哪些?便利措施第三十三条 国家保障和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开展活动。各级人民政府有关......


·民事诉讼法回避人员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法回避人员包括哪些?一、民事诉讼中回避主体是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对于审判人员的范围,......


·对方公司欠款不还该怎么办?
      对方公司欠款不还该怎么办?对方公司欠款不还的话应该及时和对方针对还钱的事情进行协商,实在协商不下的话且对方丝毫没有还钱的意图,就应该尽快拿到......


·对帐的过程算不算诉讼时效中断
      一、对帐的过程算不算诉讼时效中断不能够适用于中断诉讼时效;(一)、对账单的功能和内容不符合诉讼时效的中断构成涉及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


·什么是拒绝履行的行政不作为?
      什么是拒绝履行的行政不作为?拒绝履行的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


·车祸导致脊椎神经损伤应该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车祸导致脊椎神经损伤应该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一、车祸导致脊椎神经损伤应该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应该在治疗终结之后再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


·遭遇网络诈骗3700会立案吗
      遭遇网络诈骗3700会立案吗?如今诈骗案件频发,比如说是电信诈骗以及银行短信诈骗等等,都是利用受害者的信任来诈骗和谋取受害者的钱财,而网络的发达......


·遗产继承可否部分放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
      遗产继承可否部分放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


·一、最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规定什么?
      一、最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规定什么?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


·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费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
      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费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