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抽烟吸毒都有什么样的危害性

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抽烟喝酒已成为日常消遣方式,但是抽烟的危害性是潜在的,应该进行适量地抽烟。与此同时,与抽烟相近的吸毒也受广大群众关注,吸毒的危害就比抽烟大得多。那么,抽烟吸毒都具有什么样的其危害性呢?抽烟度过会造成身体不适,危害性是潜在的,吸毒的危害性对社会与家人都有伤害。
  
  一、吸烟的危害
  
  香烟燃烧时所产生的烟雾中至少含有2000余种有害成分,其中如多环芳烃的苯并芘、苯并蒽, 亚硝胺、钋210、镉、砷、β-萘胺等有致癌作用, 香烟烟雾中的促癌物有氰化物、邻甲酚、苯酚等。吸烟时,香烟烟雾大部分吸入肺部,小部分与唾液一起进入消化道。烟中有害物质部分停留在肺部,部分进入血液循环,流向全身。在致癌物和促癌物协同作用下,损伤正常细胞, 可形成癌症。
  
  香烟烟雾中的有害成分包括一氧化碳、尼古丁等生物碱、胺类、腈类、醇类、酚类、烷烃、烯烃、羰基化合物、氮氧化物、多环芳烃、杂环族化合物、重金属元素、有机农药···等。
  
  他们具有多种生物学作用,包括:
  
  1.对呼吸道粘膜产生炎症刺激:如醛类、氮氧化物、烯烃类。
  
  2.对细胞产生毒性作用:如腈类、胺类、重金属元素。
  
  3.使人产生成瘾作用:如尼古丁等生物碱。
  
  4.对人体具有致癌作用:如多环芳烃的苯并芘以及镉、二甲基亚硝胺、β-萘胺等。
  
  5.对人体具有促癌作用:如酚类化合物。
  
  6.使红血球失去荷氧能力:如一氧化碳。
  
  评价烟草的有害物质含量通常采用“烟焦油和一氧化碳”,要求每支烟产生的烟焦油在15毫克以下,市场上的烟实测超过数倍。按一天吸烟20支,其中四分之一吸入体内计算,吸烟者每天吸入的烟焦油量约为120~200毫克。烟焦油中的有害物质联合作用是人类癌症的一大威胁。
  
  组成烟焦油的多种致癌物质,当吸入的量达到一定水平就是致癌的引发剂(initiator),促癌剂和协同致癌剂又能加速致癌作用。
  
  二、吸毒对社会的危害
  
  (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3)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无论用什么方式吸毒,对人体的肌体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吸毒对身心的危害
  
  (1)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
  
  (2)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
  
  (3)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
  
  (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形肝炎,及令人担忧的艾滋病问题。此外,还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疾病。
  
  吸毒对人体的三大危害
  
  (1):身体依赖性  由于反复用药所造成的一种强烈的依赖性。  身体依赖性:毒品作用于人体,使人体体能产生适应性改变,形成在药物作用下的新的平衡状态。一旦停掉药物,生理功能就会发生紊乱,出现一系列严重反应,称为戒断反应,使人感到非常痛苦。用药者为了避免戒断反应,就必须定时用药,并且不断加大剂量,使吸毒者终日离不开毒品。
  
  (2):精神依赖性
  
  毒品进入人体后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使吸毒者出现一种渴求用药的强烈欲望,驱使吸毒者不顾一切地寻求和使用毒品。一旦出现精神依赖后,即使经过脱毒治疗,在急性期戒断反应基本控制后,要完全康复原有生理机能往往需要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更严重的是,对毒品的依赖性难以消除。这是许多吸毒者在一而在、再而三复吸毒的原因,也是世界医、药学界尚待解决的课题。
  
  (3):毒品危害人体的机理
  
  我国目前流行最广、危害最严重的毒品是海洛因,海洛因属于阿片灯药物。在正常人的脑内和体内一些器官,存在着内源性阿片肽和阿片受体。在正常情况下,内源性阿片肽作用于阿片受体,调节着人的情绪和行为。人在吸食海洛因后,抑制了内源性阿片肽的生成,逐渐形成在海洛因作用下的平衡状态,一旦停用就会出现不安、焦虑、忽冷忽热、起鸡皮疙瘩、流泪、流涕、出汗、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这种戒断反应的痛苦,反过来又促使吸毒者为避免这种痛苦而千方百计地维持吸毒状态。冰毒和摇头丸在药理作用上属中枢兴奋药,毁坏人的神经中枢。
  
  综上所述,抽烟吸毒的危害性都不能忽视,尤其是吸食毒品的危害性,吸毒不仅给社会造成巨大的迫害,将家庭陷入与困境之内,同时毒品的依赖性巨大,甚至成瘾,在吸食过多的情况下还会造成人体病理性的损害。希望广大群众远离毒品,远离犯罪,同时适量抽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借条不写还款期限有效吗?
      借条不写还款期限有效吗?借条不写还款期限不一定有效,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效力。一般说来,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


·肇事逃逸自首时间是多久,有哪些原则
      肇事逃逸自首时间是多久,有哪些原则一、肇事逃逸自首时间是多久肇事逃逸自首时间没有具体规定既可以是犯罪事实发觉以前,也可以是犯罪事实被察觉之......


·分手后一方不履行分手协议怎么办
      有的男女在结束恋爱关系的时候,往往会签订一份分手协议,这也可以说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但要是分手后一方不履行分手......


·法律规定收缴是行政处罚吗 一、法律规定收缴是行政处罚吗?
      法律规定收缴是行政处罚吗一、法律规定收缴是行政处罚吗?收缴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有哪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有哪些?为切实维护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制裁侵权行为,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统一执......


·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
      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法的具体规定?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法的具体规定?由于国家对环境问题的重视,越来越多的省份,就针对环境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治条例,目的也是为了我们国家能够拥有一个......


·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对之前的债务需要承担吗?
      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对之前的债务需要承担吗?是否需要承担就要看双方是如何协商的;1、股东转让公司全部股权时应充分披露公司对外债务,因此为保证受让股......


·交通事故中什么时候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中什么时候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对受害人的身体造成损害,必然使其精神受到一定创伤,给予经济上的补偿是一种精神抚慰,我国法律对此也有明确的......


·父母去世没立遗嘱房产怎么过户?
      父母去世没立遗嘱房产怎么过户?没有遗嘱的房产过户,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程序来进行处理,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协商继承、公证继承、诉讼继承。1.协商继......


·一、夫妻共有财产自书遗嘱需要公证吗?
      一、夫妻共有财产自书遗嘱需要公证吗?夫妻共有财产自书遗嘱不需要公证,夫妻一方立遗嘱,夫妻的共同财产,自己只有一半的处置权!可以注明,自己死后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