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果遭遇寻衅滋事罪如何起诉?

我们可能会知道,有些罪行是必须要通过上诉的手段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的,那么如果遭遇寻衅滋事罪如何起诉?根据相关的刑事法律规定,如果有寻衅滋事的行为发生,当事人应该受到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进行管治或拘留。详细的我们看下面的文章。
  寻衅滋事罪是1997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时,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分解的罪名,最高可判5年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改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即如果他的确犯了以上罪状,要有摄像或者证人。如果他在公共场合,那罪状会更好定。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 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他如果把你的头爆了一个血浆口子,然后你到警察局去开轻伤鉴定证明,然后过了三天拿了证明,然后你再去法院起诉,一、要先写起诉状,首先将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写清楚,然后列明诉讼请求(要求还款),最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清楚。二、带上起诉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证据(欠条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三、立案后,回家耐心等待。法院会给被告送达起诉状,举证通知,给你送达举证通知,被告的答辩状。确定开庭日期后会给你们送达传票,按照传票上的日期去法院参加庭审。受理案件后,向被告送达手续之日起,被告有30天举证期限和15天答辩期,如是简易程序则是15天举证期,最少也得20天。如是公告送达则是送达之日起60日后再加30天举证期限和15天答辩期,节假日顺延。也就是说,如果他把你的头给打破了,你要在经过一系列繁琐的手续,两三个月以后才能庭审。而你赢不赢这场官司还是另一回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经过阅读本篇文章的全部内容,我们大体上能够知道了什么行为是寻衅滋事,并且当遇到寻衅滋事之后,我们应该如何采取措施?这时候我们就应该想到了关于本篇文章的关于如果遭遇寻衅滋事罪如何起诉等相关内容,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请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濮阳清丰离婚抚养费多少钱?
      一、濮阳清丰离婚抚养费多少钱?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


·在我国
      在我国,随着人们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房屋市场越来越火爆,房子的价钱也越来越高,与此同时,我国的租房市场也越来越繁荣,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


·实用新型专利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实用新型专利申报流程是怎样的?一、实用新型专利1、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


·醉酒驾驶车祸应怎么赔偿
      各伤情下的赔偿项目如下:(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


·一、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辞退怎么补偿?
      一、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辞退怎么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寻衅滋事转化为故意伤害的区别有哪些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在我们的生活中时常出现,人们由于矛盾的激化,爆发冲突的可能性就会增强,二者也极为相似,不仅您难以分清,司法机关遇到此类问题......


·违反刑事诉讼法八十条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我国刑事诉讼法是针对刑事诉讼方面主要的法律,里面将刑事诉讼程序、期限、强制措施、刑事诉讼管辖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如果当事人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


·不受著作财产权保护的对象?
      不受著作财产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一、不受著作财产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


·家具店入股合作协议些么写
      家具店入股合作协议些么写家具店入股合作协议甲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乙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甲乙等各方经平等、自愿、充......


·居间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一、居间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卖方与中介在解除合同时可以适用约定解除或......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吗?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吗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婚时,子女只随一方共同生活或者较多地随一方共同生活。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深化,近来在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