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司法鉴定鉴残十级怎么赔偿?

随着法律的不断普及化,我们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是越来强,劳动者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合同中也规定了如果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司法鉴定鉴残十级怎么赔偿呢?根据我国规定,十级伤残是要赔偿受伤者本人六个月的基本工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总结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司法鉴定鉴残十级怎么赔偿的问题,我国劳动法在各个方面都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虽然在工伤中十级算是比较轻微的,但是也一定会给劳动者的工作带来不便,甚至还会影响到之后的生活质量,所以要给予一定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定代表人变更协议范本
      法定代表人变更协议范本一、法定代表人变更协议范本法定代表人变更协议____区地方税务局:自2017年____月____日起我公司法人代表由____变更为......


·2023哪些可以做为注册资本
      哪些可以做为注册资本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怎么写?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怎么写?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模板一:公司更名通知函:由于公司发展需要,“AA有限公司”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变更登记为“B......


·拘役和拘留的区别是哪些
      拘役和拘留的区别是哪些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可以吗?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可以吗?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


·一、劳动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
      一、劳动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为了上学抚养权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为了上学抚养权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为了上学,想要变更抚养权的话。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


·男方重婚要求赔偿可以吗 一、男方重婚要求赔偿可以吗?
      男方重婚要求赔偿可以吗一、男方重婚要求赔偿可以吗?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一、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怎样的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


·缓刑考验期的禁止规定有哪些?
      缓刑考验期的禁止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


·根据法律规定放弃监护权怎么写?
      根据法律规定放弃监护权怎么写?一、根据法律规定放弃监护权怎么写?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时间:_____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