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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干部死亡抚恤金的标准是什么?

退休干部死亡抚恤金的标准是什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离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三)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的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二、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由此,您也应该可以看得出来的,退休干部死亡抚恤金的标准这没办法一概而论,但是基本上都是按照当事人在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来发放的。可是您在这里的退休的干部没有交代清楚具体的级别的,一般科长,部长,主任等这些不同的级别的级别工资也不一样的,所以家属具体可到退休老干部原用人单位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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