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重庆基本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重庆基本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并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决定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1、具体标准
  
  (二)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2、适用范围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的项目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该取得的劳动报酬的最低限额,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四)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二、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重庆基本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每一个城市地区都有一个最低的工资标准内容,重庆是1400每一个月,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在这个城市所有的工作中,报酬不可以低于这个标准,只能比这个标准更高,不能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有什么条件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有什么条件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先履行抗辩权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


·违约金与滞纳金在合同中的适用
      违约金与滞纳金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法律概念。由于我国群众的法律知识比较缺乏,在订立协议时,双方往往不能分清违约金与滞纳金的区别。若仅仅因......


·生产销售假药护士怎么处罚
      一、生产销售假药护士怎么处罚?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征地拆迁整治方案是怎样的?实施步骤是哪些?
      征地拆迁整治方案是怎样的?实施步骤是哪些?一、组织实施(一)根据省、市政府部署,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征迁、统一补偿和分级负责、责任......


·公司犯非法集资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中,公司犯非法集资的话,肯定是需要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参与者的法律责任的。有些时候,公司非法集资也不一定就是要集资诈骗,如果没有经过国家......


·有限责任企业未清算破产股东的责任有哪些
      有限责任企业未清算破产股东的责任有哪些一、有限责任企业未清算破产股东的责任有哪些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现在很多人选择去别的城市发展,但是因为各大城市房价太高,自身支付不起。他们通常会选择租房,然后在当地工作。那么在租房的时候就需要房东签订房屋......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后果?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


·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范文怎么写?一、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范文怎么写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土地使用权共有人协议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


·新刑事诉讼法延长拘留时间后最长是多久?
      我们知道,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是为了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适用也是比较严格的。因此,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中对刑事拘留进行了进一步的规......


·处理后的遗产如何要回放弃的继承权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
      处理后的遗产如何要回放弃的继承权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权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