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业用地转让条件有哪些?

工业用地转让条件有哪些?
  
  对于国内经济情况以及工业用地中存在突出问题,提高土地节约利用水平,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随着《关于落实“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的指导意见》发布,又有哪些新规出来,下面就让我们带您了解工业用地转让条件有哪些,供您来参考学习。
  
  工业用地转让条件有哪些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工业用地“退低进高”,坚持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提升并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减少低效产能用地,推动传统产业向先进制造业提升,切实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规划管控原则。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现状,按照城镇规划、开发区和镇街道工业功能区规划定位,科学合理推进工业用地“二次开发”,规范有序转让工业用地。
  
  2、高效利用原则。尊重历史事实并兼顾土地管理政策,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土地投入和产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工业用地向集约高效利用产业项目转让,杜绝新的低效用地行为。
  
  3、政府联审原则。依据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工业建设用地原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切实加强工业用地转让监管,实行政府相关部门联审备案制度,确保规范有序推进。
  
  三、加强工业用地转让管理
  
  工业用地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工业用途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四、工业用地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不改变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建设规划条件等。对于受让人拟改变原工业用途中不同行业类别的,应取得规划建设、经信等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根据有关政策相应调整土地出让合同;属于特殊行业的,还须征得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同意。
  
  3、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投资额已达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且实际开发建设建筑面积已达到合同约定开发建筑总面积25%以上。
  
  4、土地权属无争议、无违法用地(或违法用地已处理完毕)、无违章建(构)筑物、未设定抵押(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除外)或他项权利登记。
  
  5、工业用地一般不得分割转让,如分割转让的,须经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安监、消防等部门批准。
  
  6、受让方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工业投资项目须符合我市工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价要求。
  
  7、已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转让前提条件。
  
  五、工业用地转让程序
  
  1、转让、受让双方向所在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如实申报转让价格,申请转让方提供原土地出让合同和原立项文件或项目投资协议,受让方提交拟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资料。
  
  2、所在镇街道负责初审转让方用地是否符合工业用地转让条件,受让方是否符合开发区(工业功能区)规划、镇街道产业布局规划、产业准入条件、用地及建设要求等。对转让方用地须经相关中介评估机构对已投资状况进行评估,根据原土地出让合同,对履约状况进行评价认定。
  
  3、初审并通过评估符合转让条件的,转让方案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窗口审核受理后将受让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相关资料提交市工业项目准入评价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组织准入评审。通过评审的,凭评审意见书先办理转让房屋所有权过户,然后再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4、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转让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原合同及《产业用地投资建设协议》的约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转让后,原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
  
  六、 ?完善转让项目竣工复核验收制度
  
  对于未经复核验收而急需转让工业用地,转让合同应进一步明确相关控制指标及要求。对于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原土地出让合同有明确要求的按原要求执行,无明确要求的,按市现行有关标准重新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项目竣工后,须经复核验收,并办理土地重次登记。到期未通过复核验收的,按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及有关约定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工业用地转让条件,工业用地转让条件有哪些,您可以参考以上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政府正在加大工业用地转让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节约集约用地、经济转型升级各项政策措施。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后房子留给孩子应该怎么还贷款?
      离婚后房子留给孩子应该怎么还贷款?房屋赠与要满足条件如下,(一)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


·有些人觉得购买二手房的,就能知道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其实有
      有些人觉得购买二手房的,就能知道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其实有些房屋质量问题,可能是在很久之后才会被发现的,那么此时二手房有质量问题的该怎么来......


·一、奶奶去世爷爷有权分配财产吗?
      一、奶奶去世爷爷有权分配财产吗?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威海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威海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征地补偿标准是在市区的行政土地范围内,根据土地的价值以及土地的使用性质,对被征收的土地做一补偿。威海征地补偿标......


·婚姻无效理由包括哪些?
      实践中,并不是所有领取到结婚证的婚姻都是有效的,婚姻法中也存在着无效婚姻。无效婚姻中的双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不过,认定无效婚姻应符合......


·工伤认定书的撤销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书的撤销流程是怎样的?申请人写出一份对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进行复议的申请书,陈述申请复议的理由,只要理由是合理充分的,则区劳动和社会......


·法律规定b2高速倒车扣几分?
      一、法律规定b2高速倒车扣几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小车司机将被罚款200元、扣12分;客车和货车司机不仅要被罚200元、扣12分,驾照还将降级,如果是......


·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
      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一、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是:(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


·买到假货可以报警吗
      买到假货可以进行投诉。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


·商标打上TM会侵权吗
      不会。TM是表明这件商标已申请了,国家局受理了,在拿到注册证之前,大家都可以用,在这期间不能就商标问题来进行维权行为。拿到注册证之后就可打R了,......


·聚众斗殴罪怎样认定的 怎样来认定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犯罪的动机,已经不是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