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离婚后债务归男方还是女方?

夫妻离婚后债务归男方还是女方?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夫妻债务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后债务归男方还是女方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夫妻之间的债务一般都是认定为夫妻共同的债务,在夫妻之间因为矛盾需要离婚的时候是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共同偿还债务的,当然也有一些债务只能够认定为丈夫或者妻子一人的个人债务来偿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董事会成员变更的决议流程
      董事会成员变更的决议流程一、董事会成员变更的决议流程首先要看公司章程里对此类变更是如何约定的,董事会成员变更时需保持与章程规定一致。如果没有......


·借据和借条的格式是怎样的?
      借据和借条的格式是怎样的?在向亲戚朋友借款时,我们要出具借条或借据,来作为借款的凭证。正确书写借条和借据的格式,详细书写借条和借据的内容,不......


·拐卖妇女儿童罪构成特征有哪些
      拐卖妇女儿童罪构成特征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


·大连怎样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走的?
      大连怎样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走的?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


·履行完的合同可以作废吗
      履行完的合同可以作废吗一、履行完的合同可以作废吗一般期满,履行完毕,即可终止。二、合同履行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民事赔偿是怎样的
      要是故意伤害并且造成了他人重伤的,此时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肯定的,同时还需要对受伤者做出相应的民事赔偿。那么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民事赔偿是怎......


·在符合法律规定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检察院可以决定对嫌疑人批准逮捕,然后实际由公安机关来采取逮捕措施。但现实中检察院不批捕之后满足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过失与过失犯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犯罪过失与过失犯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一、犯罪过失与过失犯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两者强调的东西不一样犯罪过失与过失犯罪,这两词前者是主谓......


·公司不增加注册资金是增加股东一般需要多久?
      公司增加股东需要3到5个工作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


·婚姻法对婚后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婚姻法对婚后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怎么样的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


·犯罪的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吗?
      犯罪的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吗?可以,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