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预付征地补偿款要在什么时候?

政府在搞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经常要占用到农村的土地,对于农民,拿到一笔土地补偿款是不错的,可以很好的改善生活。政府可以选择预付,那么,预付征地补偿款要在什么时候?这个时间点是比较重要的,目前规定是在土地清表之前,下面请看我们具体的分析。一、预付征地补偿款要在什么时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进入实施阶段后,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还要进行不少于20日的公告。当地政府要指定专门部门,解答相关咨询和疑问。如确需修改补偿安置方案,可依法进行修改。为防止出现拖欠补偿款等问题,征收集体土地经依法批准前,可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预付征地补偿费,在此阶段不得开展地块清表工作。实际补偿按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补偿方案》据实核算支付。征地工作经批准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后,相关部门须在3个月内向被征地单位和农民足额支付补偿款等有关费用。二、征地工作包括哪些阶段?征地工作程序主要分3个阶段,分别是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和征地批后实施。征地前期工作经市、县政府批准可以开展后,当地政府或征地机构需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告知途径不能过于单一,应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告知拟征地情况。告知过程中应留存张贴照片作为资料,公告和张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征地的具体情况,要由征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调查过程由调查工作人员组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一起参与。各方主要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共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由相关各方盖章或签字确认。征地机构拟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有时无法得到所有被征地群众认可。在此情况下,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可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申请听证。当地征地机构应按法定程序组织听证,经听证确认有必要的,应对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进行修改完善。综上所述,政府征地有几个程序环节,其中支付征地补偿款是很重要的。在征地计划未经批准前,征地部门可以向村民预付征地补偿款,这样可以避免拖欠补偿款的情况发生。等征地工作到实施阶段后,再将余款支付。村民拿到征地补偿款后要第一时间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网约车新政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网约车新政实施办法是怎样的市场现在为各位消费者提供的服务方式是比较多元化的,生活节奏非常快速的大城市越来越推崇于网络约车,网络约车在刚开始......


·债权人与担保人分别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与担保人分别是什么意思?欠款合同中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当然有些合同还有担保人,很多人对债权人和担保人不理解,不知道这两者是什么意思。所......


·最新过失致人重伤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过失致人重伤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过失致人重伤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


·董事会成员人数是多少
      董事会成员人数是多少一、董事会成员人数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


·夫妻离婚抚养权不给行吗?
      离婚是现代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如果有孩子的话,离婚就涉及到抚养权的分配。两个人都想要孩子,那么任何一方都不想给抚养权,可以先由夫妻双方协商,没......


·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有哪些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有哪些行政处罚法列举规定了六类行政处罚,并规定了其他行政处罚种类的规定办法。这六类处罚不是按照......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北京作为中国首都,许多政策总会先做表率,给其他省份地区做示范,房地产政策就是其中之一。北京房产政策比其他地区......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有哪些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有哪些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


·网络诈骗法律法条有哪些
      网络诈骗法律法条有哪些规定?随着网络的日趋便利,支付宝、网上银行的转账在手机和电脑上即可实现,生活便利的同时,也给了骗子可趁之机。我们平时......


·信息公开诉讼起诉期限是怎样的
      信息公开诉讼起诉期限是怎样的?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作出的行政行为,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