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人们日常工作中

在人们日常工作中,每天都会遇到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其中就会涉及到相关的赔偿问题。在当事人由于事故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获取收入的,用人单位应担补偿一定数额的误工费,那么劳动监察误工费有什么规定呢?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务工收入和务工时间而定。
  
  一误工费,
  
  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人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 予以赔偿。
  
  二、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三、计算标准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在对被害人误工费进行补偿的时候主要是要考虑两方面因素,即被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所以,现实中不同的人,可能获得的误工费补偿是不同的,毕竟每个劳动者的工资收入都是不尽相同的。但您了解了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至少也能自己先计算一下,这样也是有利于维护自身利益的。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监察误工费的全部内容,您在办理相关事项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对务工时间的详细计算,误工费的发生和相关事件是有直接联系的,相关负责人应担承当责任并予以赔偿。同时,受害人与负责人需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积极主动,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管辖权异议申请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管辖权异议申请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法律案件的审理首先要有管辖权,但是如果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您可以提出对异议的申请,那么对于申请的时间你知道吗?在......


·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的方法有哪些
      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的方法有哪些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的方法有哪些?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1、成本法的优点......


·随着房价的节节攀升,房子已经成为了很多人在大城市打拼的人的沉
      随着房价的节节攀升,房子已经成为了很多人在大城市打拼的人的沉重的负担,甚至有些人会因为这个因素离开自己奋斗很久的地方。二手房相对一手房来说是......


·离婚诉讼中
      离婚诉讼中,双方就孩子探视权达成协议,法院可以直接就达成的协议进行判决。情形二、离婚诉讼中,只有一方提及孩子探视权,或者双方都提及,但双方在......


·行政处罚公告告知要求需要注意什么?
      对于一些从事行政方面的工作人员来说,执法守法是对工作的基本要求,然而,有些人为了眼前的利益做出忘本的的事情出来,就会收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有关......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


·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几种
      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几种一、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犯罪已过刑法规......


·强制保险应如何续保
      强制保险应如何续保一、强制保险应如何续保交强险的时间计算是从缴纳保费的时间开始算起,也就是说每位车主的截止时间会有很大的不同,因为它的缴......


·劳动合同到期继续上班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到期继续上班是否合法?劳动合同到期继续上班是合法,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变更抚养关系的条件有几种
      变更抚养关系的条件有几种一、变更抚养关系的条件有几种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


·不安抗辩权的意思?
      不安抗辩权的意思?适用条件是什么?周所众知,在互为债务关系时,有先履行的一方和后履行的一方。如果先履行的一方有明确证据表明另一方没有履行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