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名人肖像权侵权的法律救济是什么


  所谓名人还是普通人这只是在生活当中人们把有些人进行了区分而已,而在您口中的名人无非也就是社会影响力比较大一些,不过侵犯肖像权这并不是单纯的针对名人的,只不过相对来说名人的肖像权被侵犯的这种几率会高于普通人一些,但是,名人肖像权侵权的法律救济这和我们您一样都得依靠于民法总则,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权。
  
  一、名人肖像权侵权的法律救济是什么?
  
  1、固定证据。因为是网络上使用,你要起诉举证会比较困难。因此如果你要维权,首先得将其适用你照片的证据固定下来。而这个固定证据的过程可能比较麻烦,你能采取的方式是截屏或者拍照。而这两个证据对方容易进行质疑,比如说是PS的。如果对方说是PS的,你就要拿出证据来证明不是。到时恐怕要做鉴定。为了避免诉讼中争议,你在固定证据时最好律师见证,或者公证机关公证你的固定证据为真实证据。
  
  2、固定证据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使用你的照片,并可想对方要求支付你一定的赔偿费用。因为对方是宣传使用,你的照片实际上是起到了广告作用,故你可以根据对方的经营额,来主张一定的费用。但是是多少没有固定标准,由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予以判断。
  
  3、如果提起诉讼可能有一个障碍,即该店原来初次使用你照片时,尽管你不情愿,但是碍于在公司还是拍了,这个是你的默认等于同意。因此你还要举证现在使用不是你同意的。
  
  4、从以上情况看,你打这个官司可能得到的赔偿并不是很多,诉讼的主要结果可能是对方停止使用你的照片。因此建议你协商解决最好。
  
  当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也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二、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民通意见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以下为常见的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
  
  不当利用他人肖像又可以分为几种情况:
  
  (1)营利型非法使用。即未经本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这种利用一般是对肖像经济价值的利用,常常表现为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他人的肖像。例如,某化妆品公司未经本人同意,在其商业广告上使用了某女性的肖像以说明其化妆品能使皮肤白嫩的功能,就属于营利型非法使用。
  
  (2)一般使用型不当利用。这是指非以营利为目的、但未经本人同意的善意使用,或者虽经本人同意,但使用人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围失当的利用。例如,未经肖像权人(即本人)的同意,为鉴赏或纪念目的而拥有、展示其肖像;肖像权人只同意将其肖像用于电视广告上,但却被不当的使用在产品的包装上。
  
  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
  
  这是指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丑化、玷污、毁损他人的肖像。恶意侮辱的表现形式包括:涂改,歪曲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打上“×”印记或者添画胡须、痣、疖等;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涂抹污秽物等。这此行驶直接丑化了他人的形象,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往往还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3、擅自创制他人的肖像
  
  这是指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擅自创制他人肖像的行为。例如,未经本人同意,对其进行速描、绘画写生;偷拍他人的照片等。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的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所以,上述行为也属于侵害肖像权行为。
  
  我们想要提醒您一点的就是,名人肖像权侵权的法律救济和普通人并没有什么区别的,就算是国家领导人在相应的法律制度面前也都是一样的。所以名人的肖像权在被侵犯了以后,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看是和商家协商还是直接走司法诉讼的途径,名人维护自身的肖像权,也得要有别人侵权的证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起诉车主还是司机?
      一、交通事故起诉车主还是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不能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的,事故受害方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索赔。司法实践中,如果......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


·一、离婚赔偿精神损失怎么赔偿?
      一、离婚赔偿精神损失怎么赔偿?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超过5万。这在婚姻法里叫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须具备以下条件。1、主张该损害......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起诉法律依据是什么?
      您都知道的一件事情是如果夫妻的感情已经破裂那么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不知道在法院进行离婚具体的程序是怎样的,那么......


·防范建筑施工高空坠物有哪些措施?
      防范建筑施工高空坠物有哪些措施?一、防范建筑施工高空坠物有哪些措施?1、路过高层建筑的时候,尽量走有防护的内侧,可增一分安全保障;或选择贴着......


·私自卖炮是什么罪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


·怎么理解钓鱼执法的概念?
      为了减少社会上违法犯罪现象的出现,我国立法机关在刑事法规中制定了很多的罪名,这些罪名有些源自于我国古代,有些是受到外国法规的启发,钓鱼执法的......


·公司辞退员工能领取失业金吗?
      公司辞退员工能领取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


·犯罪预备的形式都有哪些
      犯罪预备的形式都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


·执行法院能否对拍卖流拍后退还的财产,继续采取执行措施?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将财产解封后退还给被执行人,并不意味着被执行人可以不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


·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间的赌债是不会受到法律上面的保护的。所以说对于老公赌博欠债怎么离婚这个问题,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如果协议离婚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