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苏州是一个美丽的城市

苏州是一个美丽的城市,尽管美丽也难免出现一些意外,如果有了工伤怎么办呢?苏州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这个标准是由五级至十级的伤残标准来评定的,每一级的赔偿都是不一样的,但是伤残级数较高的赔偿也会相对较高,您一定要了解这些是保证自己利益不受损失。
  苏州工伤赔偿标准2018是什么
  1、《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经2015年4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5年4月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发布。该《办法》共41条,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2005年2月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发布的《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予以废止。本办法实施前,职工按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低于本办法规定标准的,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按本办法规定标准执行。以前已发放的低于本办法规定标准部分,不再追补。2、标准及计算:依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准标准的调整,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第二十八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制定。在工作时一定要多多了解一些这些问题,因为这都是保护自己利益不受损失的方法,如果了解了以后,当有赔偿的时候没有人敢少给你补偿,因为你了解自己伤的多重,了解自己应该拿多少钱的赔偿,自己心里都明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微信被骗200元能立案吗?
      微信被骗200元能立案吗?一、微信被骗200元能立案吗答案是否定的。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被骗金额达到2000元以上公安机关才会立案,被骗200不构成立......


·劳动法工作7天才有工资吗?
      劳动法工作7天才有工资吗?一、劳动法工作7天才有工资吗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即使工作七天辞职,用人单位也要按规定支付劳......


·一、破产拍卖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破产拍卖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无力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无力赔偿怎么办1、超过交强险的车主,驾驶员连带赔偿伤者,如果车辆有商业保险,最终这部分钱也是保险公司出;2、承担赔偿责任的......


·一、哺乳期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哺乳期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


·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申诉期限应当如何进行理解?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申诉期限应当如何进行理解?当代社会,申诉在我国是一种当事人寻求救济的途径,当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可能很多人并不太了解申诉......


·正确的调岗申请书该怎么写
      正确的调岗申请书该怎么写一、正确的调岗申请书该怎么写岗位调动申请书主要应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1、标题,“岗位调动申请书”2、申请书接收......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一、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


·离婚协议书自己写的有法律效力吗
      有效。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强迫的情况存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就有效;否则,就可能无效......


·单方终止合同协议书 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一 出租方:
      单方终止合同协议书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一出租方:承租方:承租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单方解除年8月31日由经纪方与出租方共同签订的NO.8123252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