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国网络诈骗多少钱立案


  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人们在平时网络交易中都会遇见诈骗的行为,在该行为发生之后大部分人都不知然后解决。那么,应担向当地执法机关进行报案,同时您知道网络诈骗多少钱立案吗?一般来说,超过两千元的便可申请刑事诉讼,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一、金额多少都可以报警,超过2020还是可以提起刑事诉讼。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二、拓展资料:
  
  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综上所述,对于网络诈骗多少钱立案的问题已经给出答复,您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丢失金额达到两千元以上的应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报案解决刑事案件。同时,应第一时间记录好诈骗嫌疑人或者团体的所有信息,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促进案情的进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有限合伙人参与合伙事务的处理吗
      有限合伙人参与合伙事务的处理吗一、有限合伙人参与合伙事务的处理吗1、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因为有限合伙人在合......


·车祸后背软组织损伤应该怎么赔偿
      车祸后背软组织损伤应该怎么赔偿车祸后背软组织损伤应该怎么赔偿(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


·谁做出补充侦查的最后决定?
      一、谁做出补充侦查的最后决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都可以最后决定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现分为两类: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


·离婚要求男方净身出户需要哪些条件
      离婚要求男方净身出户需要哪些条件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


·夫妻有共同债务的离婚怎么处理
      夫妻有共同债务的离婚怎么处理对于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具体情况分为三种: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


·商标到期后超过续展期怎么办
      商标到期后超过续展期怎么办一、商标到期后超过续展期怎么办商标过期,然而又没有续展的,商标局就会对商标做出宣告商标从此无效的决定,那么这时......


·刑事二审抗诉出庭公诉人的任务是什么?
      一、刑事二审抗诉出庭公诉人任务是什么?检察人员出席刑事抗诉案件法庭的任务是:1、支持抗诉;2、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3、代表人民检察院......


·一、夫妻婚后个人财产都有哪些?
      一、夫妻婚后个人财产都有哪些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


·分割共有财产法律适用规定是什么?
      分割共有财产法律适用规定是什么?分割共有财产法律适用规定是严格按照《婚姻法》来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非法同居财产分割法律适用不能严格依照《婚姻......


·辞职了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我已经辞职了老板故意不发工资怎么办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工伤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工伤是多久很多情况下,员工在用人单位遇到工伤以后就会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如果说自己确实和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了,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