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的生活主要是衣食住行
国家规定开发商向业主交付的商品房必须满足叁大条件,威海房产纠纷律师告诉我们具体条件我们来看一下: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
商品房也属于房屋建筑,因此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质检合格才能投入使用。而商品房的验核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的,若是商品房核验合格,那么监督站会出具合格证明,证明里需写明商品房的质量等级是合格还是优良。买房的业主在收房时第一个就要看这个合格证明,否则房屋的质量就没有保证。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业主买到房一般都是住宅楼,这类楼盘在交房前要先取得由市或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若是没有这个证明,那么业主即便买了房也无法办理入户手续,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批准。业主想要查询自己所看中的楼盘是否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可以直接登录房管局网站查询。
3、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想要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那么就必须有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的证明和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这也是判断商品房是否具备交房条件最重要的一环。若是开发商在还没有取得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条件下想要交房,那么业主可以拒绝接受钥匙。
等到了交房日期,开发商却拿不出以上叁大证明,那么房屋就算装修完也不能入住。还有的开发商新建的商品房虽然有产权证明,但交房合同里的配套设施却不齐全。或者开发商因未缴纳某些费用,不能按时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这种条件下,买房的业主就会面临难题:“是煺房还是不煺房”。煺房再买别的也难买,不煺现在买的房也没办法住,而且就算是煺房也不能拿回所有买房钱,所以买房业主在收房时就要注意款商品房是否具备交房的条件。
以上是商品房威海房产纠纷律师为我们的解说商品房交房需要满足的条件。商品房不好买,有各种风险,刚需族的同事们都想已最快的速度拿到房产证。虽然房产证在手才是最大的保障,但是您也不能心急,因为商品房主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交房,如果没有专业的验房机构进行检验,开发商就把不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业主手里,后期有问题也不不能入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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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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