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滥用职权罪的证据标准是什么?

很多官员在实际得到公民赋予的权力后却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随便将权力用在了违法的地方,检察官在公诉这些官员的时候也是需要具备客观的证据的。那么,滥用职权罪的证据标准是什么呢?其实检察官所需要的证据只要在时间地点以及目的上有效力就可以直接指控其罪行。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滥用职权罪的证据标准是什么?
  
  (1)滥用职权罪的时间证据。滥用职权罪的时间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作出决定的时间。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批示的时间。二是会议纪要记载的时间。三是口头决定的时间。四是直接实施的时间。
  
  第二,接到相关通知、决定、指示、报案或者遇到相关情况而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具体时间证据。
  
  应当注意收集以下几方面的证据:一是接到通知不履行职责的时间证据。二是接到决定、指示不履行职责的时间证据。三是接到报案后不履行职责的证据。四是遇到相关情况时不履行职责的时间证据。
  
  由此可见,滥用职权罪的时间证据,有的是时间点,如私放在押人员罪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滥用职权罪的发生可能就在几分钟甚至几秒钟。有的是时间段,如滥用职权开始的时间是一个时点,而滥用职权结果的发生则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发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履行职责未尽职的情况,每个行为都要有时间的证据。
  
  (2)滥用职权罪的地点证据。滥用职权罪的犯罪地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出滥用职权决定或者不履行职责的场所。滥用职权罪犯罪地点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决策场所的证据。第二,履行职责场所的证据。第三,口头决定的现场证据。
  
  (3)滥用职权罪的动机证据。滥用职权罪的动机证据主要有以下两个类型:第一,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动机证据。徇私的动机证据又有两种情况:一是徇私情的证据。二是徇私利的证据。第二,作为从重情节的动机证据。
  
  (4)滥用职权罪的目的证据。滥用职权犯罪的目的主要有独立型、帮助型和盲目型,其证据的数量标准应当结合不同目的型的构成情况,加以收集并以求达到最佳水平。
  
  第一,独立型目的。滥用职权罪的犯罪嫌疑人通过自己的滥用职权犯罪所要达到的目的,有些是独立完成的,不受他人的影响,或者与他人的犯罪目的没有直接关系,即使是有关系也要其自己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帮助型目的。有些滥用职权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目的是基于对他人犯罪的帮助。如有些滥用职权案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职权的滥用客观上具有帮助管理对象危害社会的作用。
  
  综上所述,如果官员出现了滥用手中权力的现象就是对公众和国家信任的背叛而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惩罚,但是检察官在指控所用的证据必须符合上述的标准才会被法官确实采信并作出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差银行信用卡钱还不上怎么办?
      差银行信用卡钱还不上怎么办?1、使用最低还款额功能。每家银行都会个有最低还款额功能,只要还上这最低还款额,银行不会收取滞纳金,也不会影响个人信......


·侵犯商标权的认定是怎样的
      侵犯商标权的认定是怎样的生活中,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就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实践中,只有先对这样的行为进行了认定之后,我们才能确定行......


·我国已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单位用人行为和劳
      我国已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单位用人行为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劳动报酬之外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有相关明确规定,虽然各地缴纳政策略有不......


·四川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四川省近年来在交通上面的投入不小,政府在修建铁路、公路的时候,可能对沿线村庄产生一定影响,有的农民的耕地被占用。由于农民承包土地有收益权,政......


·员工没有过错的前提下
      员工没有过错的前提下,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即要按法律规定给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有些公司为尽快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利用员工对经济补偿金......


·在我国女方争夺抚养权打官司多少钱?
      在我国女方争夺抚养权打官司多少钱?如果是法院的诉讼费,50-100元。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


·企业对商标权如何保护?
      企业对商标权如何保护?不管是作为企业还是个体经济组织,对自己商标权的保护都是很重要的。但具体说来企业对商标权的保护与个人对商标权的保护又不太......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是什么?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是什么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是什么?《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


·买方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处理?
      买方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处理?一、买方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处理?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


·印花税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规定是什么?
      印花税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规定是什么?一、印花税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规定是什么?印花税在进行缴纳的时候,应当是按照公司的实收资本的比例来进行缴......


·合同法中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合同法》中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详细内容请一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