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关于查询单位存款、查阅有关资料的问题

关于查询单位存款、查阅有关资料的问题
  
  人民法院因审理或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向银行查询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案件有关的银行存款或查阅有关的会计凭
  证、帐簿等资料时,银行应积极配合。查询人必须出示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和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由银行行长或其他负责人(包括城市分理处、农村营业所和城乡信用社主任。下同)签字后并指定银行有关业务部门凭此提供情况和资料,并派专人接待。查询
  人对原件不得借走,需要的资料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并经银行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银行提供的情况和资料,应当依法保守秘密。
  
  二、关于冻结单位存款的问题
  
  人民法院因审理或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犯罪案件,需要冻结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案件直接有关的一定数额的银行存款,
  必须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及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经银行行长(主任)签字后,银行应当立即凭
  此并按照应冻结资金的性质,冻结当日单位银行帐户上的同额存款(只能原帐户冻结,不能转户)。如遇被冻结单位银行帐户的存款不足冻结数额时,银行应在六个
  月的冻结期内冻结该单位银行帐户可以冻结的存款,直至达到需要冻结的数额。银行在受理冻结单位存款时,应审查“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填写的被冻结单位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帐号、大小写金额,发现不符的,应说明原因,退回“通知书”。被冻结的款项在冻结期限内如需解冻,应以作出冻结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签发的“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为凭,银行不得自行解冻。冻结单位存款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冻结单位银行存款发生失误,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向被冻结银行存款的单位作出解释。被冻结的款项,不属于赃款的,冻结期间应计付利息,在扣划时其利息应付给债权单位;属于赃款的,冻结期间不计付利息,如冻结有误,解除冻结时应补计冻结期间利息。
  
  三、关于扣划单位存款的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或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查处的经济犯罪案件作出免于起诉、不予起诉、撤销案件和结案处理的决定,在执行时,需要银行协
  助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银行存款,必须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附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
  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制裁决定的副本或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人民检察院的免予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撤销案件决定书的副本,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的副本)及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银行应当凭此立即扣划单位有关存款。银行受理扣划单位存款时,应审查“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填写的被执行单位的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帐号、大小写金额,如发现不符,或缺少应附的法律文甫揣颠废郯肚奠莎订极书副本,以及法律文书副本有关内容与“通知书”的内容不符,应说明原因,退回“通知书”和所附的法律文书副本。
  
  综上所述,被告冻结原告的账户情况是比较少存在的,大多数是原告冻结被告的账户。如果原告撤诉或者败诉,那么被冻结的账户就可以申请解冻。总的来说,起诉离婚被告可以冻结原告帐户吗这个问题是双面的,被告冻结原告的账户必须有足够的证明材料以及冻结的目的,要判断是否符合账户冻结的法律法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院判缓刑要先交罚金吗
      法院判缓刑要先交罚金吗法院判处缓刑前可以先缴纳罚金,也可以在判处缓刑后再缴纳罚金,具体什么时候缴纳罚金,一般法院会对犯罪分子作出是否需要犯罪......


·未成年人的名誉权被侵害之后要怎么办
      未成年人的名誉权被侵害之后要怎么办我国民法规定,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享有名誉权。未成年人的名誉权受侵犯,同样收到法律的保护。遇到这种情......


·追尾后误工费原则上会赔偿吗?
      追尾后误工费原则上会赔偿吗追尾对方全责的事故原则上不会赔偿误工费的,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其他的附加费用。除非事故的车辆属于......


·离婚协议如何办理公证,怎样办理离婚协议公证
      有些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为了避免日后反悔,都会选择公证离婚协议书,可是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在办理公证的时候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请跟随我......


·醉驾成功复议为酒驾还会被判刑吗?
      醉驾成功复议为酒驾还会被判刑吗根据法律规定,即使被处罚当事人已经签字,但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仍然可以在......


·遗产继承立案所需材料有哪些
      遗产继承立案所需材料有哪些?1、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


·勘验检查的程序是怎样的?
      司法工作人员在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对案发现场、受害人等等作出相应的勘验检查,但《刑事诉讼法》中对勘验检查也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


·一、没有给子女遗嘱父母房产分配方式是什么?
      一、没有给子女遗嘱父母房产分配方式是什么?当死者没有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其遗产要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遇到欠钱老是不还的人怎么办?
      遇到欠钱老是不还的人怎么办?一、遇到欠钱老是不还的人怎么办?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起诉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1、证明当事人......


·一、法律规定醉驾车辆是否被监控?
      一、法律规定醉驾车辆是否被监控?一般不会,对于醉驾的处理就是对当事人进行依法处置,不会对车辆进行监控。(1)根据新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


·老婆离家出走三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老婆离家出走三年可以自动离婚吗?老婆离家出走三年不可以自动离婚,夫妻一方离家出走满两年,另一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在法院发出公告之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